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5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充分讨论与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曹薇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曹薇女士:女,1968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井头乡政府通讯员、井头铝型材厂主办会计、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589股,并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