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12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29号),已登载于2025年5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5月1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 320,783,590 | 26.76 |
2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72,673,907 | 6.06 |
3 |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59,931,506 | 5.00 |
4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30,176,300 | 2.52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8,127,673 | 1.51 |
6 | 李道安 | 13,300,000 | 1.11 |
7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355,562 | 0.86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 | 8,134,122 | 0.68 |
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9 | 吴懿兵 | 5,204,600 | 0.43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702,265 | 0.39 |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 |
1 |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 320,783,590 | 26.77 |
2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72,673,907 | 6.07 |
3 |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59,931,506 | 5.00 |
4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30,176,300 | 2.52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8,127,673 | 1.51 |
6 | 李道安 | 13,300,000 | 1.11 |
7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355,562 | 0.86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134,122 | 0.68 |
9 | 吴懿兵 | 5,204,600 | 0.43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702,265 | 0.39 |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