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乐普转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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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乐普转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3、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10:00。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债券共计701,504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乐普转2”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4.28%。
7、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李娜、赵奔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1,504张,占出席会议所有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所有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的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所有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的0%;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娜、赵奔到会见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乐普转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乐普转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