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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雷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在相关指定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院新雷能大厦五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彬先生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燕女士主持现场会议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42,498,469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897,40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539,601,069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75,994,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3,039,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52,954,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53,362,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08,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52,954,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7%。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议案1.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8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8%;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5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1%;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议案2.00《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69,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5%;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38,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4%;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1%;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议案3.00《关于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69,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5%;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38,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914%;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1%;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议案4.00《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8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8%;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5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1%;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五)审议通过议案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8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8%;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5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1%;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议案6.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66,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8%;反对28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8%;弃权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35,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7%;反对284,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5%;弃权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议案7.00《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8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8%;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5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1%;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议案8.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77,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7%;反对277,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5%;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4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52%;反对277,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6%;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九)审议通过议案9.00《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59,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4%;反对292,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弃权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5%;反对292,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7%;弃权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议案10.00《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59,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4%;反对292,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弃权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2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15%;反对292,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7%;弃权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议案11.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8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8%;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5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271,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1%;弃权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相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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