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逸石化: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因公司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703,752股,减少注册资本63,703,752元;因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55,659股,增加注册资本55,659元。综上所述,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3,648,09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由人民币3,666,265,677元变更为3,602,617,58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和注册资本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29日期间(工作日8:00-11:30,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3871991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