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3-055”“2023-078”临时公告的
后续进展公告。?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强制执行。?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涉案的金额:18,052,204.38元。?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
性,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2023年6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执行人)向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对张掖市万盛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公司、被执行人)提起诉讼(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055”号临时公告)。
2023年9月,公司收到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2023)甘0702民初4980号民事调解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3-078”号临时公告)。
二、案件进展情况
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万盛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寄出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张掖市万盛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被执行人退还申请执行人履约保证金15,609,897.00元;
2.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违约利息2,442,307.38元;
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以上合计:人民币18,052,204.38元。
目前,公司已收到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2025)甘0702执2922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司的执行申请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申请强制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报备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2025)甘0702执2922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