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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7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松山先生因出差不便主持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海安先生为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代为主持本次会议。

6、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于2025年4月2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会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共297人,代表股份554,944,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12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名,代表股份499,868,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33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4人,代表股份55,075,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91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8,373,0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119%;反对14,199,98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8%;弃权12,371,1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924,54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1204%;反对14,199,98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5.5875%;弃权12,371,1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2921%。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573,74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857%;反对24,877,26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8%;弃权13,493,1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125,26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8587%;反对24,877,26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8274%;弃权13,493,1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3139%。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8,165,1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45%;反对14,349,83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58%;弃权12,429,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716,64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1.7457%;反对14,349,83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5.8576%;弃权12,429,2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3967%。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018,27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80%;反对25,136,78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96%;弃权1,789,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569,79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1.4811%;反对25,136,78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2950%;弃权1,789,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239%。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16,518,04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757%;反对24,891,01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53%;弃权13,535,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069,56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7584%;反对24,891,01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8522%;弃权13,535,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3895%。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6,511,34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745%;反对24,463,46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83%;弃权13,969,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062,86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7463%;反对24,463,46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0817%;弃权13,969,3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5.1720%。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重庆松山医院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6,131,94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61%;

反对25,966,26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91%;弃权12,845,9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683,46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0626%;反对25,966,26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7897%;弃权12,845,9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1477%。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重庆松山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5,699,74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82%;反对26,376,46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30%;弃权12,867,9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251,26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9.2838%;反对26,376,46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7.5289%;弃权12,867,9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1873%。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4,563,44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254%;反对16,648,36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0%;弃权13,732,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114,96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5.2557%;反对16,648,36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9.9994%;弃权13,732,3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7449%。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4,327,57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10%;反对26,849,53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82%;弃权13,767,0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879,08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6.8113%;反对26,849,53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3813%;弃权13,767,0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807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4,096,27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93%;反对27,045,94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36%;弃权13,801,9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7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647,7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6.3945%;反对27,045,94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7352%;弃权13,801,9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870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6,243,498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62%;反对25,818,514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25%;弃权12,882,1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795,01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0.2636%;反对25,818,51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5235%;弃权12,882,15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212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松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277,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54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829,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427%。

2、选举张海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378,7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2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930,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248%。

3、选举王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432,2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2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983,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21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169,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4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21,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483%。

2、选举刘忠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25,162,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3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714,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3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记录;

2、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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