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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4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兴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华先生、邹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更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且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及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华先生、邹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华先生、邹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10、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30日14:00在湖州市杨家埠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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