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6号1A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洋。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30人,代表股份297,844,9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829人,代表股份20,119,0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9%。
(1)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77,726,0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8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1,828人,代表股份20,118,9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9%。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35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8%;反对2,5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5%;弃权9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6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463%;反对2,5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76%;弃权9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61%。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304,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13%;反对2,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8%;弃权9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57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018%;反对2,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30%;弃权97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53%。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305,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18%;反对2,5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0%;弃权9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58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097%;反对2,5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46%;弃权95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7%。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705,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03%;反对3,0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5%;弃权1,0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97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65%;反对3,0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99%;弃权1,0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36%。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322,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16%;反对3,6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5%;弃权8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9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218%;反对3,6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81%;弃权8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01%。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189,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69%;反对3,7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4%;弃权8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46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602%;反对3,7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57%;弃权8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41%。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干延长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329,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39%;反对3,6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52%;弃权8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60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561%;反对3,6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80%;弃权8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59%。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干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228,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57%;反对2,7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7%;弃权8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50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240%;反对2,7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92%;弃权8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68%。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92,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5%;反对2,9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1%;弃权8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26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515%;反对2,9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938%;弃权8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47%。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583,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93%;反对3,4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4%;弃权8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85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191%;反对3,4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69%;弃权8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40%。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004,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06%;反对3,0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弃权7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27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116%;反对3,0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175%;弃权7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09%。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召开专门会议情况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黄昕律师、王新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