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536,40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9,707,53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2,536,400股后的股份总数437,171,1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689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37,171,137*2.206891/10)/439,707,537*10=2.194160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194160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7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7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9,707,537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167,000股后的股份总数438,540,5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6,478,918.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7.7.10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应当明确在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公司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转增比例”。因此,若公司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近期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1,369,400股,因回购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较原方案减少1,369,40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
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实际每10股分红金额=原预案每10股分红金额*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末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剔除公司截至2024年末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近期公司回购股份数)=2.20*438,540,537/(438,540,537-1,369,400)=964,789,181.40/437,171,137=2.206891元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536,400股后的437,171,1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6891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620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137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068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3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569号
联系人:李剑锋 传真:0519-89620691 电话:0519-8962069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