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5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协议转让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转让价格为7,887.00万元。
详见公告:临-2025-04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的公告》。
二、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二次资源材料资产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出资6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用于承接并拓展二次资源业务。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公司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议案》。为优化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落实整体战略规划,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转让价格为11,966.67万元。
详见公告:临-2025-047《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公司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公告》。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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