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监事会议题目录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年5月20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九、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议案)
目录
议案一: ...... 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 ...... 1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议案三: ...... 17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 17
议案四: ...... 21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1
议案五: ...... 22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2
议案六: ...... 23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23
议案七: ...... 37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 37
议案八: ...... 59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59
议案九(非表决议案): ...... 60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尚贤) ...... 60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民英) ...... 68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武俊安) ...... 76
议案一: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支持经理层做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经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年来,面对严峻形势,神马股份聚焦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提升,采取一系列针对性、变革性、牵引性举措,努力对冲不利因素影响。截至2024年年末,上市公司神马股份资产总额为280.06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4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08%;全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2,155万元,与同期相比减少15,280万元。
主要原因是:1.因可比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动减利19,468万元;2.因销售费用变动减利222万元;3.因管理费用变动增利1,239万元;4.因研发支出变动减利4,117万元;5.因财务费用变动减利543万元;6.因其他收益变动增利12,445万元;7.因投资收益变动减利3,300万元;8.因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减利2,066万元;9.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减利1,237万元;10.因资
产处置收益变动增利3,542万元;11.因营业外收支变动减利1,553万元。
公司董事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成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聘任工作2024年3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郭选政先生、赵铎先生、王大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金磊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许仁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2024年6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安鲁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24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江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聘任工作的顺利完成,保证了公司经理层的平稳过渡和稳定运行。
二、优化产业布局,增强整体竞争实力
一是加快海外布局。2024年1月,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建立尼龙66工业丝生产基地,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加快国际化进程,满足国际客户需求,完善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供应能力。
二是进军高端民用丝领域。2024年4月,公司收购NilitB.V.所持屹立锦纶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屹立(苏州)工程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各25%股权。同时,双方在平顶山合资设立神马屹立(河南)纤维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尼龙66民用丝项目。
三是推动资产结构优化。2024年6月,公司将持有聚碳材料公司71%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经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神马股份子公司共同增资扩股后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四是成功注入优质资产。2024年12月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催化科技公司44.55%的股权及24名自然人所持8.18%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73%的股权,未来将进一步增厚上市公司利润。
五是扩大优势产能规模,2万吨特品尼龙66切片项目、7000吨/年锦纶66项目、20万吨/年尼龙6切片项目等优势项目的建成投产,有利于增加公司盈利点,提高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加强市值管理,增强资本运作
一是实施两轮股份回购。2024年公司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实施了两轮股份回购。
2024年8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2024年1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了本轮回购的股份。2024年11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两轮股份回购稳定了投资者信心,增厚了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信任。
二是首次开展限制性股票激励。2024年9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切实发挥作用,做好董事会、股东大会日常工作
2024年,依法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8次临时股东大会、24次董事会、披露临时公告168份,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应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事项(议题)均纳入了会议议程,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并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信息披露,所有决议在会后都及时得到了贯彻执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知悉权也得到了充
分保证。
五、注重投资者关系,做好价值传递公司及时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的形式详细讲解了公司整体情形和近一年发展情况,公司宣传片放在上证路演网站展示播出,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参加线上问题答复,与广大投资者实时充分沟通。
半年报、三季报披露后,分别举办了半年报、三季报业绩说明会,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全程参会,实时与广大投资者互通交流,认真耐心地与投资者交流企业战略、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思路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制订并实施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3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1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114.53%。2024年5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并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方案已于2024年6月实施。
七、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严格基础管理,确保安全稳定生产。二是加强资本运作,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内部改革,提升质量效益。四是强化经营管控,供销管理双向提质。五是加快项目建设,推进结构调整。六是加强技术创新,完善产品结构。
八、2025年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公司202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六个坚定”“六高一强”,统筹抓好精经营、强管理、促改革、抓创新、谋发展、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高质量现代化尼龙产业而努力奋斗。
公司2025年经营目标: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60亿元,营业成本143亿元,费用14亿元。
生产量:尼龙66工业丝65,200吨,尼龙66帘子布72,000吨,尼龙66切片202,600吨,尼龙6切片240,000吨,尼龙6民用丝24,960吨,实现产销平衡。
为确保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筑牢安全环保底线。二是加强产销研一体化管理,提升产业链运营效率。三是加强资本运作,持续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四是以研发创新为抓手,强化内核精准发力。五是以改革提升作动力,破旧立新激发潜能。六是加强对标管理提升,推进精细管理降耗增效。各位董事,2025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企业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锚定发展目标,积极应对挑战,奋发有为,笃行不怠,以良好业绩回报股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议案二: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在2024年度中,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授予的职权,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权力和义务,行使了对公司董事会、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了公司各方面业务开展的合法、规范和股东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现将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20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一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二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4年6月12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三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
(四)2024年6月24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四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外汇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五)2024年6月26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五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2024年7月26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六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七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八)2024年9月24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八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九)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十九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神马股份十一届二十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
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三)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于2021年2月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所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于2023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上市公司偿还债务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因公司整体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终止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资。
(四)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55%股权,及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转让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公
司71%股权等事项,以及放弃神马股份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优先增资权(放弃部分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神马股份子公司增资认购)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合理的,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五)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关联交易在现有经营条件下,遵守公平、公正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一)本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本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本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各位监事,过去的一年,监事会发挥“强监督、查风险、纠偏差”作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股东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25年,我们要以追求
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宗旨,总结工作经验,强化监督功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议案三: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委托,向董事会作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请予审议。
2024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神马股份紧紧围绕年度预算目标,强化管理,加强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降成本,控费用,加快新建项目投产进度,认真履行财务管控职能,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积极克服种种困难,基本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2024年各项指标。截止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80.06亿元,负债总额167.5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2.49亿元。资产负债率59.83%。每股净资产
7.06元。当年每股收益0.03元。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产品产销量
尼龙66工业丝,计划产销61,000吨,实际生产完成60,680吨,完成计划的99.48%,实际销售完成60,613吨,完成计划的99.37%。
尼龙66帘子布,计划产销72,000吨,实际生产完成71,113吨,完成计划的98.77%,实际销售完成70,676吨,完成计划的98.16%。
尼龙66切片,计划产销199,000吨,实际生产完成186,926吨,完成计划的93.93%,实际销售完成181,076吨,完成计划的90.99%。
尼龙6民用丝,计划产销16,000吨,实际生产完成17,217吨,完成计划的107.61%,实际销售完成17,294吨,完成计划的108.09%。
双酚A,计划产销134,600吨,实际生产完成15,376吨,完成计划的11.42%,实际销售完成3,873吨,完成计划的2.88%。
PC,计划产销89,950吨,实际生产完成48,887吨,完成计划的54.35%,实际销售完成37,416吨,完成计划的
41.60%。
(二)营业收入
全年累计实现收入139.68亿元,与上年的134.21亿元相比增加了5.47亿元。
(三)利润总额
全年累计实现利润22,155万元,与上年的37,435万元相比减少15,280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可比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动减利19,468万元;2.因销售费用变动减利222万元;3.因管理费用变动增利1,239万元;4.因研发支出变动减利4,117万元;5.因财务费用变动减利543万元;6.因其他收益变动增利12,445万元;7.因投资收益变动减利
3,300万元;8.因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减利2,066万元;9.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减利1,237万元;10.因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增利3,542万元;11.因营业外收支变动减利1,553万元。
(四)净利润全年实现净利润13,423万元,与上年的26,879万元相比减少13,45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53万元。
(五)主要费用支出情况销售费用。全年累计发生10,156万元,与上年的9,934万元相比增加222万元,上升2.24%。
管理费用。全年累计发生52,778万元,与上年的54,017万元相比减少1,239万元,下降2.29%。
财务费用。全年累计发生31,560万元,与上年的31,017万元相比增加543万元,上升1.75%。
(六)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到12月31日资产总额280.06亿元,与上年的
320.86亿元相比减少40.79亿元,下降12.71%。
负债总额167.57亿元,与上年的199.31亿元相比减少31.74亿元,下降15.93%。
所有者权益总额112.49亿元,与上年的121.54亿元相比减少9.05亿元,下降7.45%。
资产负债率为59.83%,与上年的62.12%相比下降2.29
个百分点。
(7)每股收益截止到12月31日每股收益为0.03元,与上年的0.14元相比减少0.11元。
二、2025年预算生产量:尼龙66工业丝65,200吨,尼龙66帘子布72,000吨,尼龙66切片202,600吨,尼龙6切片240,000吨,尼龙6民用丝24,960吨,实现产销平衡。
营业收入: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60亿元,营业成本143亿元,费用14亿元。
2025年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已制定,为确保公司全面预算目标的完成,拟在成本管控、资金资本结构等方面加强管理,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制订严明的奖惩制度、细化预算指标责任等举措。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议案四: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529,751.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37,994,051.86元(母公司报表口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拟以公司2024年年末总股本1,015,100,986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40,427,106股后的股份数974,673,880股为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48,733,694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十一届五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5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一)生产经营类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对应发生额(万元) | 差异较大原因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运输服务等 | 593,693.31 | 500,852.99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电费、燃力动力等 | 219,813.51 | 228,693.14 |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 | 63,500.00 | 52,085.49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采购设备、修理费等 | 37,850.00 | 30,656.04 |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氢气 | 30,500.00 | 6,180.03 | |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切片 | 118,783.54 | 119,103.87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化学品 | 12,000.00 | 6,164.23 |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切片、胶料 | 19,757.46 | 13,459.10 |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 | 采购 | 润滑母粒 | 5,800.00 | 1,348.96 |
料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 5,000.00 | 3,037.48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运费服务等 | 3,000.00 | 429.31 |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蒸汽、高纯水 | 1,918.79 | 277.49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 | 1,600.00 | -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包装料、纺专 | 2,600.00 | 176.25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监理费、设计费、修理费 | 1,500.00 | 812.65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加工服务、租赁服务 | 500.00 | 432.29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等 | 700.00 | 565.63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采购 | 医疗服务 | 800.00 | 925.15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人力资源服务 | 900.00 | 1,172.13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技术服务 | 788.12 | -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设计服务 | 300.00 | 95.03 |
河南兴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运输服务、修理服务 | 300.00 | 169.23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设备、信息服务等 | 200.00 | 195.58 |
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技术服务 | 260.40 | 231.42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200.00 |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600.00 | 85.00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采购 | 报刊费、广告费 | 201.84 | 174.67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污水处理费、电费 | 175.59 | 217.56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原煤、油料、培训服务等 | 59.99 | 1,754.54 |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采购 | 设计费 | 50.00 | -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培训服务 | 30.00 | 74.88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采购 | 污水处理费 | 100.00 | -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辅材 | 122.39 | - |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 | 招标服务 | 5.00 | 2.44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培训服务 | 17.70 | 26.88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采购 | 安全培训服务 | 10.00 | 0.36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 | 采购 | 油费 | 40.00 | - |
河南惠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采购材料、采购设备、修理费 | 30.00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蒸汽 | 20.00 | 14.16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设备 | 865.15 | 4,419.11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聚碳材料 | 3,298.63 | -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采购 | 设计费 | 4.62 | 29.24 |
河南平煤神马医药 | 采购 | 采购药品 | 605.51 | 118.31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河南神马减碳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设备安装 | 1,919.49 | 2,904.10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10.22 | 6.81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采购 | 培训费用 | 25.67 | 388.73 |
平顶山市尼龙城旭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 | 31.97 | 695.04 |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费 | 5.52 | 3.68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费、安装费 | 35.31 | 272.00 |
中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 | 采购 | 培训费用 | 5.35 | 9.02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采购 | 体检费、检测费 | 16.85 | 57.19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纯苯、己二酸 | 53,000.00 | 31,140.37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 | 气囊丝 | 43,534.07 | 46,198.61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切片、包装物等 | 97,363.93 | 93,221.07 |
平煤神马欧洲公司 | 销售 | 工业丝、切片 | 12,000.00 | 10,840.76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66盐等 | 10,695.68 | 10,441.88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环己烷、纯苯等 | 9,000.00 | 10,556.94 |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销售 | 切片、特种尼龙 | 5,800.00 | 1,112.66 |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 销售 | 帘子布、切片 | 4,500.00 | 3,889.73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 能源、材料销售 | 1,600.00 | 110.62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 | 销售 | PC、切片 | 100.00 | 5.97 |
料制造有限公司
料制造有限公司 | 等 |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己二胺等 | 3,000.00 | 105.93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销售笑气 | 3,200.00 | 2,663.56 |
福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1,000.00 | -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 | 工业丝 | 1,820.00 | 145.39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己二酸等 | 1,000.00 | 497.79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浸胶帆布、工业丝等 | 380.00 | 225.48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销售 | 能源 | 70.00 |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包装物、己二胺、能源等 | 30.00 | - |
CHUHEITRADINGCO.,LTD(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销售 | 切片 | 50.63 | - |
PingmeiShenmaAmerica(Canada)Inc. | 销售 | 帘子布 | 1,047.82 | - |
PingmeiShenmaKoreaLimited | 销售 | 切片 | 4,332.25 | - |
PINGMEISHENMAUSA(HK)LIMITED | 销售 | 切片 | 551.52 | -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液氧、液氮 | 35.42 |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 | 丁吡胶乳 | 1.19 |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氮气、蒸汽 | 1,846.32 | 2,604.03 |
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 | 销售 | 体检费 | 2.81 | -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液氮 | 2.96 | 1.97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水电气费 | 73.36 | - |
河南兴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兴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体检费 | 9.82 | -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销售 | 体检费、门诊收入 | 2.73 | -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539.39 | 744.47 |
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335.08 | 328.24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销售 | 房屋租赁 | 92.51 |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设备租赁 | 6.15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 | 水电费 | 0.58 | - |
中国神马集团橡胶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体检费 | 3.94 | -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 | 改性切片 | 215.12 | 191.66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氮气、压缩空气 | 113.37 | 159.20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租出 | 设备 | 625.47 |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租出 | 设备 | 166.07 | 149.08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租出 | 设备 | 240.65 | 287.66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租出 | 设备 | 88.54 | 164.47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租出 | 设备 | 1,541.76 | -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租出 | 设备 | 70.75 |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 | 固定资产租赁 | 17.00 | 4.10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土地租赁 | 30.00 | - |
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98.86 | 67.16 |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45.79 | 88.92 |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524.14 | 409.08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出租 | 设备、厂 | 150.00 | 169.21 |
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房 |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400.00 | 1,476.73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000.00 | 980.50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500.00 | 2,451.26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3,430.01 | 561.72 |
平顶山平叶尼龙铁路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400.00 | 2,359.17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租入 | 设备租赁费 | 900.00 |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中心 | 租入 | 房产 | 140.00 |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租入 | 房产 | 120.00 | 114.29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租入 | 厂房、仓库 | 200.00 | -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服务、设备 | 806.90 | |
平煤神马人力资源(叶县)有限公司 | 采购 | 人力资源服务费 | 86.15 | |
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保险费、职工疗休养费 | 17.92 | |
河南平煤神马中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采购 | 材料采购 | 13.02 | |
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 | 采购 | 修理费 | 2.40 |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招标投标服务 | 0.74 | |
河南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 | 采购 | 福利费 | 0.47 |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 | 物业服务费 | 4,446.27 | |
河南旭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电费 | 33.45 |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141.51 | |
河南平煤神马梁北 | 销售 | 咨询服务 | 132.08 |
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 费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94.34 | |
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73.21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47.17 | |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42.45 | |
平顶山锐扬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改性切片 | 8.19 |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切片 | 167.42 |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70.93 |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出租 | 房屋租赁 | 80.10 | |
合计 | 1,403,997.62 | 1,209,151.61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209,151.61万元,比2024年全年预计金额少194,846.01万元,主要因为报告期集团招采中心仅发生了部分预计的采购的原因。
(二)金融业务类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严格遵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业务开展情况详见2025年3月20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生产经营类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实际发生额(万元) | 2025年预计金额(万元) | 差异较大原因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 | 500,852.99 | 590,921.23 |
设备、运输服务等
设备、运输服务等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电费、燃力动力等 | 228,693.14 | 346,988.59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 | 52,085.49 | 56,252.33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采购设备、修理费等 | 30,656.04 | 33,108.52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氢气 | 6,180.03 | 6,674.43 |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切片 | 119,103.87 | 128,632.18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化学品 | 6,164.23 | 6,657.37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切片、胶料 | 13,459.10 | 14,535.83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 | 润滑母粒 | 1,348.96 | 1,456.88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采购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 3,037.48 | 3,280.48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运费服务等 | 429.31 | 463.65 |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蒸汽、高纯水 | 277.49 | 299.69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包装料、纺专 | 176.25 | 190.35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监理费、设计费、修理费 | 812.65 | 877.66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加工服务、租赁 | 432.29 | 466.87 |
服务
服务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等 | 565.63 | 610.88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采购 | 医疗服务 | 925.15 | 999.16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人力资源服务 | 1,172.13 | 1,265.90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设计服务 | 95.03 | 102.63 |
河南兴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运输服务、修理服务 | 169.23 | 182.77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设备、信息服务等 | 195.58 | 211.23 |
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技术服务 | 231.42 | 249.93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工程 | 85.00 | 91.80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采购 | 报刊费、广告费 | 174.67 | 188.64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污水处理费、电费 | 217.56 | 234.96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原煤、油料、培训服务等 | 1,754.54 | 1,894.90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培训服务 | 74.88 | 80.87 |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 | 招标服务 | 2.44 | 2.64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培训服务 | 26.88 | 29.03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 采购 | 安全培训服务 | 0.36 | 0.39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蒸汽 | 14.16 | 15.29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设备 | 4,419.11 | 4,772.64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 | 采购 | 设计费 | 29.24 | 31.58 |
河南平煤神马医药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药品 | 118.31 | 127.77 |
河南神马减碳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设备安装 | 2,904.10 | 3,136.43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6.81 | 7.35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采购 | 培训费用 | 388.73 | 419.83 |
平顶山市尼龙城旭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电费 | 695.04 | 750.64 |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费 | 3.68 | 3.97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费、安装费 | 272.00 | 293.76 |
中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 | 采购 | 培训费用 | 9.02 | 9.74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采购 | 体检费、检测费 | 57.19 | 61.77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纯苯、己二酸 | 31,140.37 | 33,631.60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 | 气囊丝 | 46,198.61 | 49,894.50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切片、包装物等 | 93,221.07 | 100,678.76 |
平煤神马欧洲公司 | 销售 | 工业丝、切片 | 10,840.76 | 11,708.02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66盐等 | 10,441.88 | 11,277.23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环己烷、纯苯等 | 10,556.94 | 11,401.50 |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销售 | 切片、特种尼龙 | 1,112.66 | 1,201.67 |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 销售 | 帘子布、切片 | 3,889.73 | 4,200.91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 能源、材料销售 | 110.62 | 119.47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 | PC、切片等 | 5.97 | 6.45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己二胺等 | 105.93 | 114.40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销售笑气 | 2,663.56 | 2,876.64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 | 工业丝 | 145.39 | 157.02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己二酸等 | 497.79 | 537.61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浸胶帆布、工业丝等 | 225.48 | 243.52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氮气、蒸汽 | 2,604.03 | 2,812.35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液氮 | 1.97 | 2.13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744.47 | 804.03 |
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己二酸 | 328.24 | 354.50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 | 改性切片 | 191.66 | 206.99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氮气、压缩空气 | 159.20 | 171.94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租出 | 设备 | 149.08 | 161.01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租出 | 设备 | 287.66 | 310.67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租出 | 设备 | 164.47 | 177.63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 | 固定资产租赁 | 4.10 | 4.43 |
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67.16 | 72.53 |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88.92 | 96.03 |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409.08 | 441.81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厂房 | 169.21 | 182.75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476.73 | 1,594.87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980.50 | 1,058.94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451.26 | 2,647.36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561.72 | 606.66 |
平顶山平叶尼龙铁路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2,359.17 | 2,547.90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租入 | 房产 | 114.29 | 123.43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服务、设备 | 806.90 | 871.45 |
平煤神马人力资源(叶县)有限公司 | 采购 | 人力资源服务费 | 86.15 | 93.04 |
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保险费、职工疗休养费 | 17.92 | 19.35 |
河南平煤神马中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采购 | 材料采购 | 13.02 | 14.06 |
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 | 采购 | 修理费 | 2.40 | 2.59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招标投标服务 | 0.74 | 0.80 |
河南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 | 采购 | 福利费 | 0.47 | 0.51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 | 物业服务费 | 4,446.27 | 4,801.97 |
河南旭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电费 | 33.45 | 36.13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141.51 | 152.83 |
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132.08 | 142.65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94.34 | 101.89 |
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73.21 | 79.07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47.17 | 50.94 |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咨询服务费 | 42.45 | 45.85 |
平顶山锐扬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改性切片 | 8.19 | 8.85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切片 | 167.42 | 180.81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出租 | 设备 | 170.93 | 184.60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出租 | 房屋租赁 | 80.10 | 86.51 |
合计 | 1,209,151.61 | 1,455,883.74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可以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金融业务类关联交易
1、2025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预计情况:
(1)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5%-1.65%;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授信总额:预计0万元;
(3)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额度:预计0万元。
2、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融资租赁业务预计情况:
2025年公司拟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开展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融资租赁投放业务。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亿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364.7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2日对神马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82号”验资报告。
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 230,066.56 | 110,000.00 |
2 | 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 | 120,000.00 | 100,000.00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90,000.00 | 90,000.00 |
合计 | 440,066.56 | 300,000.00 |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扣除发行费用)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备注 |
1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 230,066.56 | 110,000.00 | 86,428.10 | |
2 | 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 | 120,000.00 | 100,000.00 | - | 项目终止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90,000.00 | 86,364.72 | 86,000.00 | |
合计 | 440,066.56 | 296,364.72 | 172,428.10 |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项目终止后,对应节余的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并将严格遵守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针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神马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上述项目终止日,该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拟使用已终止的“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剩余募集资金中的32,800.00万元实施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尼龙6切片项目、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7,300.00万元实施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其余募集资金仍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一)20万吨尼龙6切片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实施主体项目名称:20万吨尼龙6切片项目实施主体: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材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为河南省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沙河二路南希望大道东,占地面积64,059.43平方米,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实施主体普利材料已获得该地块豫(2023)叶县不动产权第0065928号不动产权证书。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按照市场需求,建设3条先进的尼龙6连续聚合产品生产线、1条特种尼龙新产品开发试验线、1套MVR蒸发浓缩回收装置,满足生产高品质差别化尼龙6切片。项目建成后,普利材料将具备工程塑料级、薄膜级、半消光和全消光等差异化、高端化尼龙6切片生产能力。
(4)项目建设周期总时间计划为2年8个月。本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投入金额53,792.62万元。项目土建工程承包商: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月13日下发成交通知书(内部产业协同,未公开招投标),2023年2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金额14,416.89万元,结算价优惠5%,最
终以审计为最终结算金额);安装工程承包商:陕西化建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4日下发中标通知书,2023年12月12日签订施工合同(金额12,700万元,结算总价优惠19%,最终以审计为最终结算金额)。
(5)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为89,912.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比例 |
1 | 建设投资合计 | 86,967.00 | 96.72% |
1.1 | 建筑工程费 | 13,107.00 | 14.58% |
1.2 | 设备购置费 | 44,321.00 | 49.29% |
1.3 | 安装工程费 | 15,483.00 | 17.22% |
1.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0,086.00 | 11.22% |
1.5 | 基本预备费 | 3,970.00 | 4.42% |
2 | 建设期财务费用 | 2,945.00 | 3.28% |
总计 | 89,912.00 | 100.00% |
公司拟使用已终止的“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剩余募集资金中的32,800.00万元投入本项目,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6)产品的工艺流程
本项目三线采用国产工艺及设备生产工程塑料级切片。四线和五线采用进口工艺及核心设备,分别生产半消光和全消光切片。除三线采用经过水解聚合处理的浓缩液和新鲜己内酰胺为原料外,其它线均采用新鲜己内酰胺为原料。
(7)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等的供应情况
本装置主要原料为液体己内酰胺以及一些消光剂、稳
定剂、添加剂等。新建1个液体己内酰胺储罐。一期己内酰胺罐区接收尼龙科技厂区新建30万吨己内酰胺装置管道输送原料,从现在及长远的情况来看,本项目建设的原料供应充足,有可靠保障。其他的消光剂、稳定剂、添加剂等均由汽车运至仓库存储待用。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动力为原料煤、电力等,供应充足稳定。
(8)项目经济效益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87%,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95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是根据公司历史情况、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9)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本项目已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20-410422-26-03-018811),取得了平顶山叶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叶环审(2022)5号)以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能评批复(豫发改能评〔2022〕49号)。
(10)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
时段
时段 |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 | 投资(万元) | |
施工期 | 废气 | 施工扬尘 | 现场周围设围挡;裸露地面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场地和道路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和冲洗;车辆清洗;限制车速;减少建材露天堆放,设置堆棚或加盖塑料布 | / | 20 | |
废水 | 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 生活污水经现有处理措施;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 | / | 2 | ||
固废 |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 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其余按地方管理要求运送至统一处理场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 8 | ||
噪声 | 施工噪声 | 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噪声管理 | / | 5 | ||
生态 | 生态影响 | 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滥砍滥伐,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临时堆土苫布覆盖围挡,保护表层土壤,防止水土流失 | / | 10 | ||
营运期 | 废气 | 有光切片前聚合废气G1-3、后聚合废气G1-4、切粒废气G1-5、萃取废气G1-6 | 聚合废气采用水喷淋+冷凝+水封罐预处理;切粒废气采用抽吸水吸收系统预处理 | 两级水喷淋+1根60m高排气筒,风量20000m3/h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还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 | 50 |
半消光切片聚合废气G2-4、切粒废气G2-5、萃取废气G2-6 | ||||||
全消光切片聚合废气G3-4、切粒废气 |
时段
时段 |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 | 投资(万元) | |
G3-5、萃取废气G3-6 | 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 |||||
试验线前聚合废气G4-4、后聚合废气G4-5、切粒废气G4-6、萃取废气G4-7 | ||||||
回收系统水解废气G5-1 | ||||||
添加剂上料粉尘G1-1、G2-1、G3-1、G4-1 | 一套配置系统,一套袋式除尘器,风机风量2000m3/h | 经同一根60m高排气筒,风量7000m3/h | 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30 | ||
对苯二甲酸上料粉尘G1-2、G2-2、G3-2、G4-2 | 一套配置系统,一套袋式除尘器,风机风量2000m3/h | |||||
二氧化钛上料粉尘G2-3、G3-3、G4-3 | 一套配置系统,一套袋式除尘器,风机风量3000m3/h | |||||
导热油炉废气G6-4 | 低氮燃烧+1根15m排气筒 | 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要求 | 10 | |||
储罐废气G6-1 | 水封罐 | / | 1 | |||
中间罐废气G6-2 | 水封罐 | / | 1 | |||
非正常工况滤芯清洗 | 水喷淋+1根15m高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5 |
时段
时段 |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 | 投资(万元) |
(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还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 |||||
无组织废气 | 管道连接尽可能采用焊接,少用法兰;物料运输采用无泄漏泵管道输送;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控制无组织排放;反应釜采样口采用闭路循环取样,储罐容器泄压阀上游设置爆破片 | / | 计算在设备成本内 | ||
现有工程废气 | 对现有工程粉尘以及有机废气进行改造。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引致楼顶水喷淋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切粒废气进行全密闭;厂区设置监控井;排气筒高于楼顶构筑物3米 | 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非甲烷总烃还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 20 |
时段
时段 |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 | 投资(万元) | |
废水 | 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生产工艺废水、质检中心废水 | 依托现有150m3生产废水收集池 | 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然后经总排口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间接排放限值,且满足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 | / | |
生活污水 | 依托现有150m?生活污水收集池 | 送至总排口排放 | ||||
冷却循环水系统废水 | 依托现有150m?清净下水收集池 | |||||
固废 | 生活垃圾 | 厂区设置若干垃圾收集箱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标准 | 2 | ||
二氧化钛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 暂存于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 | 5 | ||||
次品 | ||||||
氮气输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 ||||||
不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 | ||||||
废滤芯、废残渣、废催化剂添加剂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对苯二甲酸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质检中心固废、废润滑油、清洗槽渣、废导热油 | 建设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为200m2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20 | |||
噪声 | 高噪声设备 | 风机、搅拌机等进行基础减振,密闭厂房、消声等;泵类及其它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 | 10 | ||
绿化 | / | 在厂区内四周种植吸污能力强、抗大气污染能 | / | 7 |
时段
时段 | 类别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 | 投资(万元) |
力强的树木,同时在厂区内布置花坛、绿地、绿篱 | |||||
风险防范 | / | 依托现有工程1座3000m3的事故池、1座1300m3的消防水池,依托围堰设置的可燃气体监测自动报警系统,依托配备的灭火装置、防毒面具、医疗物资等。 | / | ||
/ | 新建生产装置区设置安全连锁系统及可燃气体监测自动报警系统,配备灭火装置、防毒面具等 | 420 |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地面硬化 | 分区防渗 | 计入工程投资 | ||
合计 | 626 |
本项目环保投资626万元,主要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项目每年环保设施运营支出费用约为606万元,包括环保设备的运行费、折旧费、管理费等。
(11)其他说明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公司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将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转账,并通过借款的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划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
2、项目必要性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规划生产的差别化高品质尼龙6聚合物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阻燃、抗静电、抗菌、导电、相变储能、智能温控、光致变色、原液着色、吸附与分离、生物医用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聚酰胺树脂(PA6)(工程塑料和双向拉伸薄膜用)”、“PA6聚酰胺工程塑料”、“PA66工程塑料”、“共聚尼龙及改性材料和制品”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低成本、大容量、高质量的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制造仍是当前国家重
点鼓励发展的行业。
(2)项目能够提升尼龙产业整体经济效益,打造尼龙产业领军地位
项目主要采用伊文达进口工艺技术,对标巴斯夫、聚合顺等国内外的一流企业,产品定位于差异化、高端化尼龙6切片。项目建成后,可生产注塑级、高粘、全消光、薄膜级等高附加值尼龙6及共聚尼龙,产品涉及汽车、电动车、家电用工程塑料、高端民用丝、风电、医疗等应用领域,将形成“规模种类齐全、应用领域广泛、产品定位高端、市场前景广阔”的尼龙6产业链。
3、项目可行性
(1)项目市场潜力大
近年来,平顶山市把“中国尼龙城”建设作为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持续推动千亿级尼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将推动园区“已内酰胺——聚合——工程塑料/纺丝——织造——印染”等一体化完整产业链条的配套和完善,产品市场潜力大。
(2)项目采用进口和国产先进的连续聚合技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项目环境友好
项目拟采用进口和国产先进的连续聚合技术。进口工
艺技术拟采用世界上技术水平领先、商业化成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工艺包。国产工艺包消化吸收了国外引进项目的先进工程技术经验,在工艺、非标设备上进行大幅优化,近年来在多个国产化项目的实际运行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成套国产技术,可靠成熟。设备国产化高,投资大幅节省,运行成本和能、物耗显著降低,产品质量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项目属于环境友好产业项目,采用先进的高效转化聚合技术,单体全回收回用、全厂水资源闭路循环和蒸汽压缩循环利用技术,整个生产过程清洁环保。项目采用全厂DCS集中控制、现场监控信息采集系统、在线仪表和质量检测设备,实现对全厂工艺调整控制、生产过程监控和质量把控,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5万吨己二腈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
实施主体: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安化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为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145,547.25平方米。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
项目实施主体艾迪安化工已获得该地块豫(2021)叶县不动产权第0002031号不动产权证书。
(3)项目建设内容己二腈和氢氰酸主要生产装置,及与其配套的辅助生产项目、公用工程项目等主要有火炬、冷冻站、泡沫站、变配电所以及总图运输、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供电外线及道路照明、全厂电信及火灾报警等。
(4)项目建设周期总时间计划为3年。本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投入金额100,020.09万元。项目开工后,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供应链出现中断,人员不能按时到岗,项目施工受到限制,使得项目无法按计划进行,导致建设周期延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底。项目工程总承包商: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月21日下发中标通知书,2022年1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金额41,000万元,土建工程结算价优惠4.5%,安装工程结算价优惠13%,最终以决算为准)。
(5)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为148,689.11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比例 |
1 | 建设投资合计 | 137,700.32 | 92.61% |
1.1 | 建筑工程费 | 28,107.37 | 18.90% |
1.2 | 设备购置费 | 48,916.87 | 32.90% |
1.3 | 安装工程费 | 30,126.89 | 20.26%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比例 |
1.4 | 其他工程费 | 30,549.19 | 20.55% |
2 | 建设期财务费用 | 6,598.39 | 4.44%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4,390.41 | 2.95% |
总计 | 148,689.11 | 100.00% |
公司拟使用已终止的“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7,300.00万元投入本项目,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6)产品的工艺流程
本项目己二腈采用丁二烯直接氢氰化技术,氢氰酸采用安氏法生产技术,2-甲基戊二胺/3-甲基吡啶采用以2-甲基戊二腈为原料的技术。
(7)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等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生产的主要原料有丁二烯、天然气、液氨、硫酸、氢气等。其中,丁二烯拟通过市场采购,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关系,满足GB/T13921-2008中优级品的要求;天然气来源平顶山燃气总公司;液氨、硫酸、氢气拟通过市场化采购或由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分别满足GBT536-2017液体无水氨优等品、GBT534-2014工业硫酸优等品要求。本项目生产的主要辅助材料是环己烷、镍粉、配体、乙醇等,拟通过市场化采购。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动力为蒸汽、电力等,供应充足稳定。
(8)项目经济效益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05%,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1.31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9)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本项目已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20-410422-26-03-068529),取得了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平环审[2021]1号)以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能评批复(豫发改能评〔2021〕21号)。
(10)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涉及污染源、采取的治理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及环保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污染源 | 采取的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投资 |
废气 | 废气焚烧装置 | 低氮燃烧技术+SNCR+余热锅炉+SCR+锅炉水预热器(余热锅炉回收废热)+30m烟囱 | HCN、NH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丁二烯、环己烷、酚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颗粒物、NOx、CO、SO2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 2,000.00 |
安装NOx、SO2、颗粒物、有机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 | ||||
硫铵回收装置 | 旋风除尘器+尾气净化塔+25m排气筒 | 颗粒物、NH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HCN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50.00 |
项目 | 污染源 | 采取的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投资 |
(GB14554-93) | ||||
废液焚烧装置 | 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脱酸吸收塔+GGH烟气换热器+SCR脱硝+50m烟囱 | HCN、酚类、二噁英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颗粒物、NOx、CO、SO2、HCl、Ni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磷酸满足参考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3,000.00 | |
安装NOx、SO2、颗粒物、有机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 | ||||
废水处理站 |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 | 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HCN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50.00 | |
镍投料工序 | 负压车间+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15.00 | |
氯化锌投料工序 | 负压车间+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15.00 | |
储罐大小呼吸 | 通过专用管道收集后送废气焚烧装置进行焚烧处理 | 不得无组织排放 | 50.00 | |
职工食堂 | 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 10.00 | |
车间无组织废气 | 选用密闭设备、密闭储罐储存物料等,加强生产期间VOCs排放源的定期泄漏检测 | HCN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甲烷总烃、酚类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200.00 | |
非正常工况事故废气 | 46m高氢氰酸专用火炬、46m高综合火炬 | / | 500.00 | |
废水 | 工艺废水 | 采用碱性氯化法破氰塔+脱氨系统+微电解脱氰+芬顿氧化预处理工艺,设计规模18t/h | 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中间接排放限值和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 | 400.00 |
其他废 | 采用预曝气调节池+厌氧反 | 800.00 |
项目 | 污染源 | 采取的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投资 |
水(含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水) | 应器+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工艺,设计规模50t/h | |||
总排放口 | 安装流量、pH、COD、NH3-N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 | 50.00 | ||
地下水保护 | 分区防渗,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并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按照分区防控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确保污染物不会渗入土壤污染地下水 | 1,500.00 | |
固废 | 危险废物 | 设置危废暂存间2处,建筑面积分类为50m2和300m2,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分单元进行暂存,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液态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储罐暂存,其他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容器盛装,危废暂存区达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 | 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液态危险废物送废液焚烧装置进行焚烧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120.00 |
生活垃圾 |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定期送集聚区垃圾中转站 | 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不外排 | 10.00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 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150.00 |
生态 | 加强绿化,植树种草 | 厂区绿化率大于15% | 80.00 | |
环境风险 | 厂区设置1座容积为3800m3的事故池,并防渗 | 收集事故产生的物料、废水,确保不进入水体,降低环境风险 | 380.00 | |
厂区设置1座容积为1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 150.00 | |||
设置围堰,厂区紧急切断隔离系统;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DCS控制系统等监测系统 | 120.00 |
项目 | 污染源 | 采取的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投资 |
土壤 | 设置围堰、分区防渗、土壤跟踪监测等(环保投资纳入地下水保护与环境风险投资) | 保护土壤环境 | / | |
总计 | / | 9,650.00 |
本项目环保投资9,650.00万元,主要来源于本次募集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项目每年环保设施运营支出费用约为1,213.54万元,包括环保设备的运行费、折旧费、管理费等。
(11)其他说明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公司与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将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转账,并通过借款的方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划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
2、项目必要性
己二腈是生产尼龙66中间体己二胺的关键原材料,由于技术和资本壁垒较高,2019年以前长期被国外企业垄断。为解决己二腈“卡脖子”难题,实现己二腈技术国产化突
破,摆脱对于进口产品依赖,国家出台了多项鼓励政策。
公司作为国内尼龙66盐主要生产企业,随着平顶山尼龙城的建成和完善,预计公司每年需要己二腈约30万吨,由于国内没有实现己二腈的产业化,目前公司生产所需己二腈全部需要进口,长期受制于人。打通己二腈生产环节对延伸公司的下游产业链,解决卡脖子关键材料具有重要作用。
3、项目可行性
根据原料路线不同,己二腈生产工艺主要有丙烯腈(AN)电解二聚法、丁二烯(BD)直接氢氰化法和己二酸(ADA)催化氨化法三种。其中,丁二烯直接氢氰化法具有过程简单、路线短、投资低,节能环保、产品质量高以及低成本优势,是目前世界上理想的己二腈生产技术;项目关键生产设备采用国内外先进可靠的工艺及设备,确保生产的安全、稳定,并降低能耗
四、新增项目实施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动荡导致下游需求低迷或行业内技术迭代导致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的核心产品适用性降低,或出现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行业竞争态势等方面的其他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或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客户需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实施全程跟踪控制,以最大程度降低有关风险事项对本项目顺利实施的不利影响。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工作需要,拟增补王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简历
王兵先生,1968年生,大学学历,历任神马股份销售公司销售二部经理,神马股份帘子布销售二处处长,神马股份帘子布南方销售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煤股份设备租赁分公司工会主席,平煤股份运销公司副总经理,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神马股份副总经理。
议案九: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尚贤)
一、基本情况尚贤女士,1970年生,一级律师(正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进河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省直六支部主委,郑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郑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二七区监委特约监督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有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任神马股份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和新乡化纤第六届、第七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威电子独立董事、中原环保独立董事、神马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尚贤 | 24 | 24 | 21 | 否 |
我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
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我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尚贤 | 9 | 1 |
2024年公司召开的9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部分高管聘任工作,我认为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4年,我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相关职责,认真审查了公司部分高管聘任情况,我认为高管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2024年,我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及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薪酬发放情况。我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薪酬的发放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召开的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通过。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我依法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网络通讯,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2024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我对公司2024年存在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2024年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1年2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通过发行股份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实施完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079,3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31元,同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7.33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47,244.61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
2023年3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3,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36,35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3,647,169.81元。
公司于2021年2月重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所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于2023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中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上市公司偿还债务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因公司整体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
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能够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六)聘任、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2024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江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我认为财务总监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提名人选符合任职条件。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部分高管聘任工作,我认为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认为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法审查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我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四、建议与反馈情况报告期内,受化工行业大环境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遇到了一定困难,本人建议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改革力度,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效益。公司采纳了本人的意见并贯彻落实,如后续研究提出了强有力的改革措施和办法。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
2025年,我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谢谢大家!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民英)
一、基本情况刘民英先生,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教授,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结构性能、工艺及装备研究开发。主持承担了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十二五“863计划”、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大型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20余项。获“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优秀科技成果奖、科技部-杜邦科技创新奖、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励。被评为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7项。现任河南省“先进尼龙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尼龙工程塑料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理事、河南省化学会常务理事、中原环保独立董事、神马股份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刘民英 | 24 | 24 | 18 | 否 |
我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我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民英 | 9 | 2 |
2024年公司召开的9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4年我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相关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加强了决策科学性,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第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2024年,我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相关职责,认真审查了公司部分高管聘任情况,我认为高管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在2023年年报制作期间,我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2024年,我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认真审查了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及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薪酬发放情况。我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薪酬的发放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召开的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我依法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
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网络通讯,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2024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
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我对公司2024年存在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2024年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1年2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实施完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079,3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31元,同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7.33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47,244.61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
2023年3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3,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36,35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3,647,169.81元。
公司于2021年2月重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所募
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于2023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中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上市公司偿还债务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因公司整体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情况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能够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六)聘任、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江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我认为财务总监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提名人选符合任职条件。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部分高管聘任工作,我认为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认为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法审查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我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背承诺
事项的情形。
四、建议与反馈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建议公司高度关注股价走势,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采纳了本人的意见并贯彻落实,如后续推出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大股东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等措施。
五、总体评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职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本人严格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范和要求,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完善公司各项治理,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武俊安)
一、基本情况武俊安先生,1967年生,大学学历,审计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多次被河南省财政厅评为“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曾代表河南省参选国家财政部举行的“首届企业十大总会计师”评选,曾被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联合评为首届“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河南中信审计事务所审计部及资产评估部主任、总会计师,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河南瑞贝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信息化总监、副总裁、神马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武俊安 | 24 | 24 | 18 | 否 |
我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
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我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武俊安 | 9 | 2 |
2024年公司召开的9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2023年年报制作期间,我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2024年,我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及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薪酬发放情况。我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薪酬的发放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召开的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我依法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我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网络通讯,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2024年度,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我对公司2024年存在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2024年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21年2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实施完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2,079,3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31元,同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7.33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47,244.61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
2023年3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3,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36,35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3,647,169.81元。
公司于2021年2月重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所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于2023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中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上市公司偿还债务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二期)因公司整体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能够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六)聘任、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2024年12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江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我认为财务总监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提名人选符合任职条件。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部分高管聘任工作,我认为提名方式及程序合法、合规,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我认为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法审查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我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四、建议与反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建议公司深化ESG融合,提升资本吸引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势能、注入新动能。公司高度重视本人的意见,目前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相关业务部门逐步加以落实。
五、总体评价
2024年,我本着忠实诚信勤勉的精神,以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