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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3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由于董事长陈永亮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袁斐女士为本次会议主持人。6.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至2025年5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6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5,375,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324%。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06,6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06,6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43%。

9.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袁斐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73,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40%;弃权3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05,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217%;反对69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45%;弃权3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38%。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2. 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419,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31%;反对6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3%;弃权2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51,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463%;反对6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53%;弃权2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83%。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3. 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419,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8%;反对6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3%;弃权2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5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416%;反对6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28%;弃权2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57%。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4. 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410,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9%;反对6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4%;弃权2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100%;反对6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44%;弃权2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57%。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5. 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05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19%;反对7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16%;弃权2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07,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582%;反对7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62%;弃权2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57%。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 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24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320%;反对8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17%;弃权3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81,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555%;反对8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42%;弃权3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3%。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7. 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37,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55%;反对7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61%;弃权2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69,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509%;反对7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15%;弃权27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76%。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8.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非外部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56,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400%;反对7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79%;弃权3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56,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400%;反对7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79%;弃权3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21%。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99,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2%;反对6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9%;弃权2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31,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08%;反对6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29%;弃权2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3%。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420,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44%;反对6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4%;弃权2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5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685%;反对6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77%;弃权2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8%。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415,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9%;反对6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4%;弃权2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6,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766%;反对6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02%;弃权2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2%。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93,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2%;反对7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9%;弃权2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2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309%;反对7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28%;弃权2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3%。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13.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41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5%;反对6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4%;弃权2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46,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702%;反对6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77%;弃权2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21%。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14. 审议《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95,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01%;反对6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4%;弃权2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26,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626%;反对6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01%;弃权2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73%。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15.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80,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9%;反对6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8%;弃权3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1,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264%;反对6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73%;弃权3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63%。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16.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63,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1%;反对7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9%;弃权2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95,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616%;反对7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35%;弃权29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50%。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17.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40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0%;反对7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6%;弃权2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36,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117%;反对7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73%;弃权2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10%。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18. 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96,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07%;反对6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9%;弃权2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27,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737%;反对6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55%;弃权28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08%。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19.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64,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11%;反对7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0%;弃权2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96,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790%;反对7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91%;弃权28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19%。

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20.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4,399,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37%;反对69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5%;弃权2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30,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229%;反对69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84%;弃权28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87%。本议案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霞、李林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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