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美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1200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子传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90,247,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327人,代表股份50,683,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50%。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330人,代表股份440,930,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95%。
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为327人,代表股份50,683,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7人,代表股份50,683,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50%。
4.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9,362,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5%;
反对票1,48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6%;
弃权票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9,115,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69%;
反对票1,4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7%;
弃权票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5%。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9,38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3%;反对票1,48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7%;弃权票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9,141,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76%;反对票1,48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1%;弃权票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9,388,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3%;反对票1,48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7%;弃权票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9,141,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80%;反对票1,48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1%;弃权票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9,372,8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8%;
反对票1,48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6%;弃权票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9,125,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72%;反对票1,48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9%;弃权票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8,84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8%;反对票1,44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1%;弃权票6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8,601,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21%;反对票1,4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1%;弃权票6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18%。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9,293,8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9%;反对票1,48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7%;弃权票14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9,046,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12%;
反对票1,48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81%;弃权票147,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7、《关于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9,127,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2%;反对票1,59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1%;弃权票205,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8,880,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38%;反对票1,59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4%;弃权票205,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8,826,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8%;
反对票1,49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6%;
弃权票606,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8,57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88%;
反对票1,49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48%;
弃权票606,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4%。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9,229,2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2%;反对票1,5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3%;弃权票16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8,982,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37%;反对票1,54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89%;弃权票16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9,217,7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6%;
反对票1,53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2%;
弃权票17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8,970,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10%;
反对票1,5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9%;
弃权票17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39,217,7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6%;
反对票1,53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2%;弃权票17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8,970,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10%;反对票1,53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9%;弃权票17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1%。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宋方捷律师、赵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