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5年
月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2025.5.2114:30)
序号 | 会议议程 |
一 | 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及大会议案内容 |
二 | 报告议案 |
议案1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议案2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议案3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议案4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议案5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议案6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议案7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议案8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议案》 |
议案9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议案》 |
议案10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议案11 | 《关于公司制订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议案1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
议案1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
议案14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
议案15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议案15.01 | 《关于增补董禹岑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 | 股东审议议案 |
四 | 宣读和通过表决方法和监票小组名单 |
五 | 填票、投票、休会统计票 |
六 | 报告表决结果 |
七 |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草案 |
八 | 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九 |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
议案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全会精神,坚决扛起集团工程建设板块企业“压舱石”的历史重任,全力融入并服务于“千亿新程”的发展蓝图。面对总体经济与行业下行的双重挑战,公司依然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集团公司要求,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经济指标增势良好,全年实现新增合同订单211.31亿元,连续三年超20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2.9亿元,同比增长4.95%;实现利润总额5.16亿元,同比增长
3.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3亿元,同比增长23.59%;基本每股收益0.41元,同比增长24.24%;公司总资产达到375.13亿元,同比增长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93亿元,同比增长34.97%;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2.40%。总体来看,公司整体经济指标实现韧性增长,运行
情况良好。
二、董事会建设及运行情况
(一)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1.法人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共11人,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2名为股东委派的外部董事。董事的专业领域涵盖战略规划、企业管理、财务、审计、交通工程等领域,多元的组成结构,有利于从不同视角审视公司的治理问题,维护各方股东利益。2024年审议通过苏宝伶先生、倪明辉女士、陈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宁长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具备完善的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支撑服务。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在重大决策中专业支撑作用。其中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为外部董事,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部为外部董事,且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2.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完善。2024年,公司推动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党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分明、议事规范和决策科学高效。为提升公司治理整体效能,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规范决策
流程,对三会决策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完成《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三会决策流程的方案》。根据新《公司法》以及《央企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司章程》及各治理主体规则修订,推进议事规则、授权管理制度等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促进制度体系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规范有序。一是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资证券监管要求从严履职行权,确保公司决策规范。2024年度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审议通过议案76项,做到了应审必审。二是公司严格规范会议审议与表决程序,严格按照《会务标准化流程》执行,细化会务组织的每一环节,推动董事会规范有序召开。三是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全年战略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8项战略规划等方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了23项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10项薪酬管理与业绩考核等方面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6项董事选任与高管聘任等方面议案。各委员会对所审议的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董事会充分尊重并采纳。
2.董事会运行机制有条不紊。一是董事会严格按照重大事项需经党委前置讨论的原则组织召开,有关事项在未履行党委
前置程序前不得提交董事会审议;二是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保证董事与党委委员、高管之间的充分沟通。通过制定外部董事会前报告沟通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外部董事与其他董事会成员开展常态化沟通、与经理层成员就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良好沟通;三是严格按照董事会提案管理要求,需经董事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均由归口部门按照议案管理办法依规履行前置程序,确保提交决策提案事项明确、论证充分、风险揭示到位;四是坚持底线思维,董事会勇于担当科学决策,深入推进企业改革创新,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重大投融资事项、担保授信、股权激励、战略规划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审议。通过重点研判其合法合规性、与出资人要求的一致性、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契合性、风险与收益的综合平衡性等内容,及时有效作出决策,并督导经理层高效执行;五是加强董事会决议跟踪及后评价管理机制,制作董事会决策事项台账,登记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完成时限、承办单位等,定期跟踪督导经理层高效执行,确保决议落实落地。
3.持续完善董事会及董事考核评价。根据《权属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评价暂行办法》《权属单位2023年度董事会、董事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对21户权属单位开展了董事会和董事2023年度考核评价。组织全体董事根据自身2023年度履职情况分别向各自公司董事会进行述职。落实经理层向董
事会、监事会报告机制,董事会通过对经理层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授权事项形成动态闭环管理流程,促进权属单位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
(三)董事履职情况公司全体董事将自身履职有效融入董事会建设、融入推进公司改革发展中,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一是各位董事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的方式参加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14次董事会会议,无缺席情况发生。二是各位董事主动担当、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决策的每项议题,认真研讨,不敷衍问题,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了董事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各位董事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三是组织外部董事前往龙建科工、一公司及四公司三家单位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三家单位调研反馈结果良好,将充分落实各外部董事建议;严格执行“早新闻通报”“信息周报”“分析月报”和“一周监管动态汇总”机制,帮助董事及时掌握宏观经济、行业和资本市场资讯,为董事高效履职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
三、重点工作情况
(一)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十四五”开局以来,公司积极践行新时代国企责任使命,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和集团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司党委坚强领导下,坚定实施“1235”发展战略,主动应对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笃定前行,在打造新时期最具鲜明特色“新龙建”征程上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十四五”以来四年累计实现新增合同订单969.72亿元、营业收入678.75亿元、利润总额18.65亿元。
(二)公司资产管理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公司重点大项目持续采取“路桥融合式一体化”管控模式,都市圈环线、鹤伊、新疆218等重点项目以及森工防火路、水毁项目等重大民生工程,承建亚冬会多项重要基础设施项目,为赛事顺利举办提供了有力保障,全方位展示了公司项目综合管控的“硬实力”和履行国企社会责任的“强担当”。项目交工合格率100%,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鹤伊项目获2024年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援冈比亚上河区公路桥梁项目荣获“2024年度海外安防优秀实践”奖,公司成为首个非央企获此殊荣的企业。
(三)公司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2024年,改革深化提升、双百改革、对标一流价值创造行动均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实现阶段性收官。ESG评级跃升至A级,董事会建设案例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典型实践案例。可
转债发行审批持续推进,永续中票获批发行并成功募集资金5亿元,“债转股”按期回购。全员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体系更趋健全完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高标准完成,在两级公司基本实现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全覆盖。新疆昌隆、洛阳建龙等5个股权多元化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压减子分公司23户、提级管理6户,组建养护公司,完成五公司与铁建分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与沃野公司专业化整合,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股权激励第二期指标全面达成,61名激励对象30%股票解除限售,7名激励对象剩余股票回购注销。
(四)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建设情况2024年,董事会着力推动完善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管控目标,优化风险管理和内控管理制度,及时补齐风险防范制度短板,完善决策交叉审核机制,明确风控体系建设和监督要求,筑牢风险管理防线,保障了公司业务规范运作。以服务公司关键业务和重点任务为导向,不断完善法务管理、风险防控以及重点合规领域等相关公司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管控体制机制,坚持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做到“强监管、严问责”,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穿透性嵌入业务流程。通过设置不同的
权重,将三级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排查等方式,从事前、事中、事后多个角度,最大程度地化解、降低风险等级,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2025年工作安排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更是奋进“千亿新程”、全力打造新时期最具鲜明特色“新龙建”的关键一年。公司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国资委、建投集团的工作要求上来。主动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统筹谋划全年工作。公司将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上作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使命,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和战略引领,坚定年度目标任务不动摇,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第二成长曲线”,积极践行集团稳定发展基本盘的“排头兵”角色。
二是全力以赴开拓市场,打造市场开发体系“升级版”,站在集团战略高度推动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加强股权多元化公
司分类规范管理,补齐资质短板,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践行集团市场开发的“排头兵”角色。
三是决战决胜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战,全力打赢“双百行动”综合改革攻坚战,持续打好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主动战,动真碰硬加力推进三项制度基础性改革,积极践行集团深化改革创新的“排头兵”角色。
四是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机制重构重塑,总部建设全面提档升级,强化数智化建设顶层设计,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全面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巩固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质效,守牢底线强化风控内控合规一体化管理,积极践行集团科学管理的“排头兵”角色。
公司上下将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奋进“千亿新程”、赓续奋进“新龙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支持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认真筹备和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规范运作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定期报告的审议工作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上半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于定期报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一致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能够遵守保密规定。
二、关于公司制订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审议工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订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工作需要制定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直接或间接对2024年度拟参与的投资类项目资本金的出资计划额度为9.79亿元。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审议工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授信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授信预计额度为3,068,965.67万元(其中融资授信1,783,141.67
万元)。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公司2023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公司2024年预计的担保目的是为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为752,682.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担保700,658.49万元)。
四、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工作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针对新增关联方及新增关联交易额度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间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652,500.00
万元。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变动的审议工作公司监事会于9月30日收到霍光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龙建股份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广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李广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广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广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工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即将届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计6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58.99万股。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365元/股,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职、2名激励对象离休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4.58万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完成了既定的各项任务。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各类费用提取合理。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指引》,公司指定专门部门组织开展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日常和年度评价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细化,并推动其有效运行,没有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设计和运行上存在重大缺陷。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持续监督与核查,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关注力度。监事会认为:
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其必要性,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独立董事孙宏斌、倪明辉、刘德海、苏宝伶的述职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年度报告相关文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829,043.32 | 1,742,832.68 | 4.9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829,043.32 | 1,742,832.68 | 4.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296.04 | 33,414.19 | 23.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124.57 | 32,860.78 | 22.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483.93 | -153,503.32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69,325.29 | 273,636.08 | 34.97 |
总资产 | 3,751,330.41 | 3,652,011.76 | 2.72 |
二、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3 | 24.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3 | 24.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32 | 25.00 |
—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5 | 11.97 | 增加1.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8 | 11.77 | 增加1.01个百分点 |
公司2024年度资产负债率82.40%,同比减少1.54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发行永续中票及压降带息负债影响。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1.财务状况:总资产从2023年的3,652,011.76万元增至2024年的3,751,330.41万元,增幅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更为显著,达34.97%,显示公司资产规模稳步扩张,财务实力增强。
2.经营成果:营业收入增长4.95%,达到1,829,043.32万元,且扣非后营业收入同口径增长,说明核心业务发展良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增长23.59%和22.10%,体现较强的盈利能力及利润质量。
3.现金流量: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4年大幅转正至263,483.93万元,表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回笼能力大幅提升,经营活动现金状况显著改善。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6: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是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按照合并报表要求编制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编制是公司聚焦大市场、大项目,通过资质共享、优势互补,深耕本土主业市场开发,打造省外“根据地”,分析预测面临的路桥市场状况和行业趋势、投资和经济发展宏观环境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经营方针和企业管理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兼顾存量和增量工程项目不同施工内容和特点,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为公司及权属子分公司。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
2.所在行业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燃料的市场价格和供
求关系无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政策变化的重大影响;
4.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5.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6.无其他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单位:万元
—23—序号
序号 | 项目 | 2024年预算金额 | 2024年实际金额 | 2025年预算金额 |
1 | 营业收入 | 1,850,000.00 | 1,829,043.32 | 1,850,000.00 |
2 | 利润总额 | 55,000.00 | 51,551.31 | 52,000.00 |
3 | 净利润 | 42,200.00 | 42,761.37 | 43,000.00 |
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完成2024年度预算金额的98.87%、93.73%、101.33%;2025年度预算营业收入185.00亿元、利润总额5.20亿元、净利润4.30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建立“全组织、全流程、全要素、全周期”的集中化预算管理系统,跨部门协同、多方联动,切实提高单元管理有效性,优化资源配置导向性,增强风险管控约束性。压实责任、强化考核、狠抓推进。
(二)建立全面成本管控体系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细管理、精益求精、
精打细算,降低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提高管理精度和效率,确保企业效益颗粒归仓;坚持“合规+效能”原则,突出提升服务质效,强化采购监督管理。通过加强对成本费用的科学管控,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水平。
(三)充分发挥党的建设统领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抓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动权,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打造新时期最具鲜明特色的“新龙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27,613,671.6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2,960,442.93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15,349,705.53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77,760,660.71元)。
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1,014,031,746股(2024年12月31日股本1,014,777,546股剔除2025年2月27日已回购注销的74.58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561,269.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82%。剩余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做如下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国家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以新能源、新基建、智慧交通、水利水电等为代表的融合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被激发,蕴含较大发展潜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路线方案》明确各条轴廊通道的路线走向和枢纽节点,一系列重大政策利好为巩固提升公司传统主业、培育壮大转型赋能产业带来行业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投资建设运营(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相关环保工程、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建筑产品制造,其中道路桥梁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和管廊工程;相关环保工程是指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等相关环保工程;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等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筑产品制造包括建筑科研及技术服务、建筑产品生产销售。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紧紧围绕抢抓改革发展重大机遇闯市场创市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改革攻坚等中心工作,深化企
业改革,全面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为助力国家建设加快交通强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贡献“龙建力量”。
公司近年来积极抓住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机遇,参与建设了大量传统招投标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在深化推进系列改革、优化完善经营布局、深化现代公司治理、完善战略协同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发展质量的道路上逐渐走实走深。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90,433,155.14元,利润总额515,513,073.17元,净利润427,613,671.66元,2024年末,利息保障倍数2.1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7,513,304,111.00元,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资金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后续生产经营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5年,公司一方面将牢牢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稳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资本性开支,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不断巩固扩大公司在公路、市政等传统优势市场份额,加大对增量市场投入;最后,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深化改革的力度,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全力以赴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或回报。
六、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障中小股东相关权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且制定了《龙建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因此,充分考虑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资金需
求情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按8.5万元/年/人(含税)确定。
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人员按以下意见进行薪酬分配:
一、人员范围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二、薪酬标准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报酬,其中:
1.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的人员,其薪酬按照公司副职负责人标准执行。
2.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人员,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上述监事的薪酬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扣代缴。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4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1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能够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中审亚太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余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3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34—行业序号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F52.51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零售业 |
J69 | 金融业 | 其他金融业 |
I6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输服务 |
K70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C | 制造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02.98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的诉讼案件如下:
—35—序号
序号 | 诉讼地 | 诉讼案由 | 诉讼金额 | 被告 | 案情进展 |
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 人民币约300万元 | 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 | 2023年10月8日一审开庭一次,后续进入系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通知或公告 |
(三)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2-1-20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臧其 | 四川监管局 | 2022-3-7 |
—36—序号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书〔2022〕7号 | 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 黑龙江监管局 | 2022-8-22 |
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1-3 |
5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号 |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1-3 |
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号 | 关于对杨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1-3 |
7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号 |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1-3 |
8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号 | 关于对李欢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1-3 |
9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6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孙有航、汪亚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陕西监管局 | 2023-11-21 |
10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2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陈吉先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4-2-7 |
11 |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会计监管函〔2024〕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陈吉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 | 2024-3-4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68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2024-10-12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69号 | 关于对解乐采取出具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2024-10-12 |
—37—序号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70号 | 关于对赵建华采取出具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2024-10-12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71号 | 关于对赵洪星采取出具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2024-10-12 |
1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4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上海监管局 | 2024-11-19 |
17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45号 | 关于对臧其冠采取出具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上海监管局 | 2024-11-19 |
18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46号 | 关于对刘伟采取出具行政处罚的决定 | 上海监管局 | 2024-11-19 |
19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0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庄盛旺、陈亚强、徐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厦门监管局 | 2024-12-19 |
2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孙有航、汪亚龙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2025-1-16 |
2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3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徐建华、庄盛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江苏证监局 | 2025-1-24 |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
姓名 | 冯建江 | ||
技术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
兼职情况 | 无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38—
从业经验
从业经验 | 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9年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至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
2.拟签字会计师
姓名 | 栾洋 | ||
技术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
兼职情况 | 无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从业经验 | 2020年8月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至今在中审亚太执业;2021年至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 | 陈静 | ||
技术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
兼职情况 | 无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从业经验 | 于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0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7家上市公司及2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
(二)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能够保持独立性。
(四)审计费用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14.48万元(含税)(不含税108.0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4.20万元(含税)(不含税7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40.28万元(含税)(不含税38.00万元)。
与上年审计费用无变化。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11:
关于公司制订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当前工程建设行业进入发展调整期,多元产业蓬勃发展,公司紧跟市场导向,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引导主业与多元产业板块协同发展。基于公司管理层对目前市场形势的充分预估,为提高决策效率和把握市场机遇,拟制订2025年度公司参与投资类项目资本金投资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工作需要,公司直接或间接对2025年度拟参与的投资类项目资本金的出资额约5.69亿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投资计划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授权公司执行董事会具体决策2025年度公司参与非关联交易的投资类项目投资及设立项目公司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理层实施具体工作。以上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12:
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制定2025年度授信预计额度。
一、2024年度授信预计额度执行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2024年度授信预计额度为3,068,965.67万元,有效期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截至目前,该议案中公司2024年度授信预计已执行额度为2,305,01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41—序号
序号 | 授信主体 | 资产负债率 | 担保方 | 授信额度上限(人民币万元) | 已执行授信金额(人民币万元) | 授信期限上限 |
1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70%以上 |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25,900.00 | 227,000.00 | 三年 |
信用 | 1,401,200.00 | 三年 | ||||
2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 | 88,000.00 | 93,000.00 | 三年 |
3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75,000.00 | 66,000.00 | 三年 |
—42—序号
序号 | 授信主体 | 资产负债率 | 担保方 | 授信额度上限(人民币万元) | 已执行授信金额(人民币万元) | 授信期限上限 |
4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公司 | 6,524.00 | 6,524.00 | 三年 |
5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84,000.00 | 81,000.00 | 三年 | |
6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84,000.00 | 62,000.00 | 三年 | |
7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9,000.00 | 9,000.00 | 三年 | |
8 |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70%以上 | 30,000.00 | 30,000.00 | 三年 | |
9 | 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 70%以上 | 3,995.00 | 2,995.00 | 三年 | |
10 | 黑龙江龙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1,000.00 | 1,000.00 | 三年 | |
11 | 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 70%以上 | 439,412.78 | - |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含PPP项目公司)授信合计 | 2,546,831.78 | 1,979,719.00 | ||||
12 | 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低于70%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10,495.00 | 7,495.00 | 三年 |
13 | 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低于70% | 3,000.00 | 0.00 | 三年 | |
14 | 齐齐哈尔东北沃野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低于70% | 800.00 | 800.00 | 三年 | |
15 | 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 低于70% | 507,838.89 | 317,000.00 |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含PPP项目公司)授信合计 | 522,133.89 | 325,295.00 | ||||
合计 | 3,068,965.67 | 2,305,014.00 |
二、2025年度授信预计额度情况公司2025年度授信预计额度为3,046,165.67万元(其中融资授信1,731,254.75万元)。本次授信预计额度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公司为授信主体的授信额度为2,379,231.78万元(其中融资
授信1,116,320.86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为授信主体的授信额度为666,933.8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614,933.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43—序号
序号 | 授信主体 | 资产负债率 | 担保方 | 授信预计额度上限(人民币万元) | 其中预计融资授信额度上限(人民币万元) | 授信期限上限 |
1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70%以上 | 未确定 | 1,651,200.00 | 598,933.08 | 未确定 |
2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106,000.00 | 36,000.00 | 三年 |
3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90,000.00 | 29,000.00 | 三年 | |
4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6,524.00 | 1,500.00 | 三年 | |
5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98,000.00 | 29,380.00 | 三年 | |
6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9,000.00 | 3,000.00 | 三年 | |
7 |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70%以上 | 30,000.00 | 30,000.00 | 三年 | |
8 | 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 70%以上 | 3,995.00 | 3,995.00 | 三年 | |
9 | 黑龙江龙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2,000.00 | 2,000.00 | 三年 | |
10 | 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 70%以上 | 382,512.78 | 382,512.78 | 未确定 |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含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授信合计 | 2,379,231.78 | 1,116,320.86 | ||||
11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低于70%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91,900.00 | 39,900.00 | 三年 |
12 | 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低于70% | 9,495.00 | 9,495.00 | 三年 | |
13 | 齐齐哈尔东北沃野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低于70% | 800.00 | 800.00 | 三年 | |
14 | 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 低于70% | 564,738.89 | 564,738.89 | 未确定 |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含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授信合计 | 666,933.89 | 614,933.89 |
—44—序号
序号 | 授信主体 | 资产负债率 | 担保方 | 授信预计额度上限(人民币万元) | 其中预计融资授信额度上限(人民币万元) | 授信期限上限 |
合计 | 3,046,165.67 | 1,731,254.75 |
1.上述2025年度授信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授信额度和授权期限的起始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3.上述2025年度授信预计额度为3,046,165.67万元,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由经理层审议批准年度预算内公司(含子公司)的单项融资和授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授信主体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授信相关文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授信额度范围内,审议批准单项融资和授信并可具体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之间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之间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之间的各类授信额度不可互相调剂。具体的授信金额和期限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授信合同确定。
公司将定期披露前述授信事项的实际发生金额及履行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13: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制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
一、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执行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752,682.49万元,有效期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截至目前,该议案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已执行额度185,41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46—序号
序号 | 担保主体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担保金额上限(人民币万元) | 已担保金额(人民币万元) | 担保期限上限 |
1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60,000.00 | 23,000.00 | 三年 |
2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47,000.00 | 23,100.00 | 三年 | |
3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6,524.00 | 6,524.00 | 三年 | |
4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49,000.00 | 29,000.00 | 三年 | |
5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54,000.00 | 20,000.00 | 三年 | |
6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3,000.00 | 3,000.00 | 三年 | |
7 |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70%以上 | 30,000.00 | 30,000.00 | 三年 | |
8 | 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 70%以上 | 3,000.00 | 2,995.00 | 三年 | |
9 | 黑龙江龙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1,000.00 | 1,000.00 | 三年 |
—47—序号
序号 | 担保主体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担保金额上限(人民币万元) | 已担保金额(人民币万元) | 担保期限上限 |
10 | 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 70%以上 | 264,552.33 | 0.00 |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小计 | 518,076.33 | 138,619.00 | ||||
11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低于70% | 9,500.00 | 7,495.00 | 三年 |
12 | 黑龙江龙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低于70% | 3,000.00 | 0.00 | 三年 | |
13 | 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低于70% | 39,300.00 | 39,300.00 | 三年 | |
14 | 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 低于70% | 182,806.16 | 0.00 | ||
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小计 | 234,606.16 | 46,795.00 | ||||
合计 | 752,682.49 | 185,414.00 |
二、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情况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为743,682.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738,558.49万元)。本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462,954.00万元(其中融资授信457,8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为280,728.49万元(其中融资授信280,728.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担保主体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上限(人民币万元) | 其中对外担保预计融资额度上限(人民币万元) | 担保期限上限 |
1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85,000.00 | 85,000.00 | 未确定 |
2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37,100.00 | 37,000.00 | 三年 | |
3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6,524.00 | 1,500.00 | 三年 | |
4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40,000.00 | 40,000.00 | 三年 | |
5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3,000.00 | 3,000.00 | 三年 |
—48—
6 | 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70%以上 | 30,000.00 | 30,000.00 | 三年 | |
7 | 黑龙江浩扬沥青有限公司 | 70%以上 | 4,000.00 | 4,000.00 | 三年 | |
8 | 黑龙江龙建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70%以上 | 2,000.00 | 2,000.00 | 三年 | |
9 | 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 70%以上 | 255,330.00 | 255,330.00 | 未确定 |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小计 | 462,954.00 | 457,830.00 | ||||
10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低于70% | 39,900.00 | 39,900.00 | 三年 |
11 | 龙建科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 低于70% | 9,500.00 | 9,500.00 | 三年 | |
12 | 蒙古LJ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低于70% | 39,300.00 | 39,300.00 | 三年 | |
13 | PPP/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 低于70% | 192,028.49 | 192,028.49 | 未确定 | |
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小计 | 280,728.49 | 280,728.49 | ||||
合计 | 743,682.49 | 738,558.49 |
1.上述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担保额度和授权期限的起始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3.上述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为743,682.49万元,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由经理层审议批准年度预算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审议批准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并可具体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其中资产负
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
公司将定期披露前述担保事项的实际发生金额及履行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26”号临时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14: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三十五号——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2024年11月修订)》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龙建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议案15: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5.01关于增补董禹岑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股东黑龙江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控股公司)原推荐监事胡庆江因工作变动,已于2025年4月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现根据省投资控股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拟提名董禹岑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董禹岑简历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董禹岑先生,汉族,199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董禹岑先生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解放东路证券营业部理财规划师(营销岗)、黑龙江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职员;2023年1月任黑龙江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4年3月任黑龙江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能源事业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4年5月任黑龙江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