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2广发Y1 | 债券代码:149967 | 债券简称:23广发Y4 | 债券代码:148309 |
债券简称:22广发Y2 | 债券代码:148004 | 债券简称:23广发06 | 债券代码:148376 |
债券简称:22广发Y3 | 债券代码:148016 | 债券简称:23广发09 | 债券代码:148484 |
债券简称:22广发01 | 债券代码:149989 | 债券简称:24广发01 | 债券代码:148583 |
债券简称:22广发02 | 债券代码:149990 | 债券简称:24广发02 | 债券代码:148584 |
债券简称:22广发03 | 债券代码:149991 | 债券简称:24广发03 | 债券代码:148585 |
债券简称:22广发04 | 债券代码:148009 | 债券简称:24广发Y1 | 债券代码:148591 |
债券简称:22广发05 | 债券代码:148010 | 债券简称:24广发04 | 债券代码:148603 |
债券简称:22广发06 | 债券代码:148011 | 债券简称:24广发05 | 债券代码:148604 |
债券简称:22广发07 | 债券代码:148026 | 债券简称:24广发06 | 债券代码:148711 |
债券简称:22广发08 | 债券代码:148027 | 债券简称:24广发08 | 债券代码:148988 |
债券简称:22广发09 | 债券代码:148028 | 债券简称:24广发09 | 债券代码:148989 |
债券简称:22广发10 | 债券代码:148041 | 债券简称:24广发Y2 | 债券代码:148942 |
债券简称:22广发11 | 债券代码:148066 | 债券简称:24广发12 | 债券代码:524029 |
债券简称:22广发12 | 债券代码:148067 | 债券简称:24广发13 | 债券代码:524030 |
债券简称:23广发Y1 | 债券代码:148192 | 债券简称:24广发14 | 债券代码:524084 |
债券简称:23广发Y2 | 债券代码:148253 | 债券简称:25广发01 | 债券代码:524121 |
债券简称:23广发04 | 债券代码:148270 | 债券简称:25广发02 | 债券代码:524122 |
债券简称:23广发05 | 债券代码:148271 | 债券简称:25广发03 | 债券代码:524149 |
债券简称:23广发Y3 | 债券代码:148286 | 债券简称:25广发C1 | 债券代码:524181 |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2025年5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发行人”或“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广发Y1”,债券代码:149967)、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2广发Y2”,债券代码:148004)、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2广发Y3”,债券代码:148016)、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广发01”,债券代码:149989)、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广发02”,债券代码:149990)、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债券简称“22广发03”,债券代码:149991)、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广发04”,债券代码:148009)、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广发05”,债券代码:148010)、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三)(债券简称“22广发06”,债券代码:148011)、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广发07”,债券代码:148026)、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广发08”,债券代码:148027)、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三)(债券简称“22广发09”,债券代码:148028)、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2广发10”,债券代码:148041)、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广发11”,债券代码:148066)、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广发12”,债券代码:148067)、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广发Y1”,债券代码:148192)、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广发Y2”,债券代码:148253)、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广发04”,债券代码:148270)、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广发05”,债券代码:148271)、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广发Y3”,债券代码:148286)、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3广发Y4”,债券代码:148309)、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广发06”,债券代码:148376)、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广发09”,债券代码:148484)、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广发01”,债券代码:148583)、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广发02”,债券代码:148584)、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三)(债券简称“24广发03”,
债券代码:148585)、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广发Y1”,债券代码:148591)、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广发04”,债券代码:148603)、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广发05”,债券代码:148604)、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4广发06”,债券代码:148711)、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广发08”,债券代码:148988)、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广发09”,债券代码:14898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广发Y2”,债券代码148942)、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广发12”,债券代码524029)、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广发13”,债券代码:
524030)、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债券简称“24广发14”,债券代码524084)、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广发01”,债券代码524121)、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5广发02”,债券代码524122)、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广发03”,债券代码524149)及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广发C1”,债券代码52418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5),主要内容如下:
“2025年2月13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表决结果,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5,242,153股A股股份,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242,153元;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
202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A股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次回购15,242,153股A股股份已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注销,总股本由7,621,087,664股变更为7,605,845,511股。
公司近日已完成注销回购A股股份的注册资本减少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21,087,664元变更为人民币7,605,845,511元。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已修订。”
二、影响分析
东方证券作为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东方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