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孚通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9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计77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92,144,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36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56,590,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1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553,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7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556,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919,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2%;反对15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弃权70,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332,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3693%;反对15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5%;弃权70,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97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919,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2%;反对15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72,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331,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3688%;反对152,15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4279%;弃权72,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033%。

公司独立董事耿慧敏女士、路琳女士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1,90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9%;反对15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弃权8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31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3170%;反对15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4493%;弃权8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33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98,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1%;反对16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80,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311,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3103%;反对16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4619%;弃权80,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27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931,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3%;反对14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6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343,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4023%;反对14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4015%;弃权69,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96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1,888,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4%;反对16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弃权95,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300,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2805%;反对16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4501%;弃权95,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69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45,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7%;反对21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86,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57,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1594%;反对21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972%;弃权86,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43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49,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2%;反对20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弃权91,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26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1721%;反对20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699%;弃权91,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58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980,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反对9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64,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393,103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408%;反对9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783%;弃权64,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81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1,94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2%;反对128,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弃权72,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355,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4350%;反对128,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3621%;弃权72,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0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891,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7%;反对16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8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304,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2909%;反对16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4715%;弃权8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3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赵小雷律师、杨书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