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0.3293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不达标,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1108万股。公司按照规定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
0.3293万股,回购价格
8.21元/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
3.1108万股,回购价格
59.72/股。综上,公司合计回购注销股票
3.4401万股。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决议,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5,678,676股减至535,644,27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35,678,676元减少为535,644,275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
号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13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贾丰松
4、联系电话:010-67869582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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