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4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5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2
议案六: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3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4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5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6议案十: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7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8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股东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14时00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公司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德胜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分别就2024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七)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十)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四)签署会议文件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各位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做出了积极贡献。现根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制完成《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附件一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强化和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意识和科学决策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2024年,医药行业形势依然复杂和严峻,医疗改革持续深化,生物制品和化学制剂行业利润同比均为负增长。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持续推进战略落地,公司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有所下滑,但通过扩展丙肝市场、提升运营效率等措施,利润实现了上升,展现了公司较强的经营韧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029.70万元,同比下降12.87%;归母净利润14,236.92万元,同比增长22.18%。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周德胜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2 |
史继峰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王欢 | 否 | 5 | 5 | 0 | 0 | 0 | 否 | 1 |
殷少平 | 否 | 5 | 5 | 2 | 0 | 0 | 否 | 1 |
杜臣 | 是 | 8 | 8 | 2 | 0 | 0 | 否 | 2 |
朱建伟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孙蔓莉 | 是 | 8 | 8 | 3 | 0 | 0 | 否 | 2 |
邓闰陆(离任)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赫崇飞(离任)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王俊峰(离任) | 否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王鹏(离任)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2月2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条件的议案》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10、《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9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7、《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8、《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9、《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0、《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21、《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22、《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4、《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2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5月31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组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科研 |
官、首席人力资源官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9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1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19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议案》2、《〈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议案内容 |
1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30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7、《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9.01《董事会议事规则》9.0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10、《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3、《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2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7日 | 1、《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01《关于选举周德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02《关于选举史继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03《关于选举王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04《关于选举殷少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01《关于选举杜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02《关于选举朱建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03《关于选举孙蔓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6.01《关于选举吴垠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6.02《关于选举张叶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各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专门委员会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议案内容 |
1 | 审计委员会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2月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27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 2024年10月21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四次会议 |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1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议案》2、审议《〈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 ||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5月31日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2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3 | 提名委员会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5月31日 | 1、审议《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27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科研官、首席人力资源官的议案》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高管薪酬、续聘审计机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六)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提供重要支撑。
(七)投资者关系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部门进行整合调整成立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董事会的带领下,董事会办公室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邮箱、投资者电话专线、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等各种渠道,构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平台。同时,公司安排了一系列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参加券商机构组织的策略会、安排投资者现场调研、开展投资机构上门反路演等多种投资者交流活动,深入了解投资者的诉求,并及时做出回应,积极有效地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应尽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践行公司发展战略,落实新一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公司持续稳步发展。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在研发、营销、国际化、生产质量、工程建设以及组织能力建设等方面全力推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落地执行。
2、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的职权,对公司的经营、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科学、高效决策,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及治理水平。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不断规范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完善体系与流程建设。
3、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各个重大事项,
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4、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推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与投资者的电话、邮件、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为投资者提供透明、准确的投资信息,保障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参加监管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各位监事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做出了积极贡献。现根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制完成《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
附件二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日常经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议案内容 |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2月2日 | 1、审议《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条件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 |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4、审议《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5、审议《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17、审议《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5月31日 |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6月27日 |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5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6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1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19日 | 1、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议案》2、审议《〈关于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股权激励、内部控制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根据检查结果,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等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审核定期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并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规范、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及2024年各期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各定期报告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意见客观公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本年度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良好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六)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认为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依法经营,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求个人利益的情况,未发生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从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持续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特此报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现形成《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对2024年度实际经营成果的总结,编制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三。
另外,董事会在分析2024年度经营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环境、政策变动、行业发展、细分市场变化、内部经营及管理团队努力程度等因素,对下一年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梳理,并形成《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附件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附件三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营业收入 | 123,029.70 | 141,200.62 | -12.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36.92 | 11,652.50 | 22.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28.59 | 12,660.34 | -17.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5 | 0.70 | 2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3 | 6.81 | 增加1.12个百分点 |
总资产 | 261,562.52 | 244,820.78 | 6.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84,324.73 | 175,388.46 | 5.10 |
二、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总资产 | 261,562.52 | 244,820.78 | 6.84 |
流动资产 | 186,010.04 | 182,169.71 | 2.11 |
非流动资产 | 75,552.48 | 62,651.07 | 20.59 |
总负债 | 73,532.73 | 66,301.30 | 10.91 |
流动负债 | 53,787.40 | 59,179.95 | -9.11 |
非流动负债 | 19,745.33 | 7,121.35 | 177.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84,324.73 | 175,388.46 | 5.10 |
实收资本 | 17,094.44 | 17,094.44 | - |
资本公积 | 125,106.17 | 124,996.62 | 0.09 |
盈余公积 | 6,906.95 | 6,218.94 | 11.06 |
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6,741.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840.33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融资增加9,463.28万元;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2,901.41万元,主要系:在建工程增加11,250.2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489.97万元。总负债较上年末增加7,231.4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5,392.55万元,主要系:应付账款减少16,315.60万元;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2,623.98万元,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13,346.23万元。
(二)利润情况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3,029.70 | 141,200.62 | -12.87 |
营业成本 | 22,297.89 | 23,229.44 | -4.01 |
销售费用 | 59,748.23 | 79,342.14 | -24.70 |
管理费用 | 11,487.55 | 10,290.11 | 11.64 |
研发费用 | 13,815.78 | 13,421.52 | 2.94 |
财务费用 | -1,677.47 | -1,816.58 | 不适用 |
利润总额 | 17,683.29 | 14,624.47 | 20.92 |
净利润 | 15,916.23 | 13,728.49 | 15.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236.92 | 11,652.50 | 22.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538.61 | -605.2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98.31 | 12,257.72 | 11.75 |
少数股东损益 | 1,679.30 | 2,075.99 | -19.11 |
每股收益(元/股) | 0.85 | 0.70 | 21.43 |
净资产收益率(%) | 7.93 | 6.81 | 增加1.12个百分点 |
营业收入123,029.70万元,同比下降12.87%,主要系金舒喜
?、凯因益生
?集采政策在全国各省市陆续落地实施后,销售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同时,由于集采政策落地执行初期,集采产品覆盖终端尚处于调整阶段,对公司四季度收入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安博司
?销售模式调整,报告期内处于交接过渡阶段。综上,导致公司本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销售费用59,748.23万元,同比下降24.70%,主要系公司核心产品金舒喜
?
及凯因益生
?集采政策落地执行,复苷类产品集采省份增加,同时公司持续推行降本增效策略,整体销售投入占比降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36.92万元,同比增长22.18%,主要系销售费用下降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98.31万元,同比增长11.75%,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增加、公益性捐赠减少等,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0.85元/股,同比增长21.43%,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10,428.59 | 12,660.34 | -17.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17,691.67 | -6,102.9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8,454.42 | 891.64 | 848.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3.45 | 7,538.29 | -83.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231.75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收到的回款增加,报告期末部分票据尚未到期兑付或贴现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1,588.69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抗体生产基地建设、七号固体车间改造等工程项目付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562.78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因抗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附件四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的基础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照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依据公司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市场状况,以2025年度销售预算为起点,统筹安排成本预算、费用预算、投资预算等,形成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5.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价格能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6.公司的营销计划、生产管理计划、研发计划、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进行;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的原则本公司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的原则,将收入、成本、费用、投资、筹资等纳入预算体系,兼顾当期效益与未来发展。
四、2025年度公司经营计划2025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和国内形势,推进创新药研发、加快公司产品的销售、迅速提升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仍是2025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
五、2025年度主要预算指标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当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研发费用相对2024年度增加的影响)实现稳步增长。
六、特别说明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市场变化、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801,535.9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880,153.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07,292,182.41元。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44,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09,027股后的股本167,435,39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230,618.5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5.28%。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六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外部董事津贴为18.00万元/年(含税)。
2、独立董事津贴为18.00万元/年(含税)。
3、内部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
本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及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山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宁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山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宁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
议案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山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宁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