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8证券简称:王力安防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王力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基于下列假设条件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3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为量化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4,566.1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40万元,同时,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总股本437,696,250股(仅考虑股权激励中已上市流通部分)为基础,仅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6、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84.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950.88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
)与2024年度持平;
(2)与2024年度增加10%;
(
)与2024年度减少10%。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普通股股数(万股) | 43,769.63 | 43,769.63 | 48,335.74 |
假设一: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上升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3,884.10 | 15,272.51 | 15,272.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950.88 | 14,245.97 | 14,245.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5 | 0.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5 | 0.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33 | 0.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33 | 0.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8% | 8.92% | 7.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0% | 8.32% | 7.36% |
假设二: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持平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3,884.10 | 13,884.10 | 13,884.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950.88 | 12,950.88 | 12,950.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2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2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30 | 0.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30 | 0.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8% | 8.58% | 7.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0% | 8.00% | 6.71% |
假设三: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下滑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3,884.10 | 12,495.69 | 12,495.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950.88 | 11,655.79 | 11,655.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29 | 0.2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28 | 0.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7 | 0.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26 | 0.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8% | 7.36% | 6.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8.00% | 6.87% | 6.06% |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率 |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且产生效益的金额受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和充分论证,有利于公司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参见《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主营安全门等门类产品以及机械锁和智能锁等锁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钢质安全门、其他门、智能锁,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投项目为湖北王力安防产品有限公司智能门窗系列产品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及公司长期战略目标,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充分发挥湖北松滋地区在人力资源、土地成本、物流
交通等生产资源优势以及配套产业政策扶持等有利因素,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扩大公司产品生产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应,降低边际成本,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达到巩固王力安防国内安全门行业内的行业地位,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目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安全门等门类产品以及机械锁和智能锁等锁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已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拥有一支结构完善、管理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人才团队,为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快速扩张提供有力人力资源支持。
公司将继续发挥人力优势,坚持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双管齐下”,为募投项目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并重点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满足募投项目对于相关人员的需要。
、技术储备
公司拥有完善的产品战略及研发体系,在传统门锁领域不断开拓新技术的研究,持续探索行业前沿发展技术。公司设有五大研发基地(永康总部、杭州、深圳、上海、德国慕尼黑)、六大研发中心(门锁机械结构研发中心、智能制造研发中心、智能门锁研发中心、智能家居研发中心、工业设计研发中心、全球门锁安全性能研究测试中心)以及与北大联合的智能家居安全性能联合实验室。
公司目前的技术储备和技术团队能够满足募投项目的需求。
3、市场储备
公司已形成了直接销售、经销商和电商平台等多元化销售渠道体系,覆盖全国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销售网络格局,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网点的新增、置换与升级,通过智慧云屏等项目“赋能”经销商团队,打造更为强大的渠道和网络,在后续产品的推广及应用上实现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也能够快速响应及满足客户需求,确保市场营销向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因此,公司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优质稳定的客户结构为项目产品未来的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考虑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措施如下:
、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湖北王力安防产品有限公司智能门窗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运用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完善业务区域布局,提高盈利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推动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相关承诺主体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浙江王力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