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4
议案1: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2: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3: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 16
议案4: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 19
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6: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24
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 26
议案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 28
议案9: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9议案10: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岩) ...... 31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储育明) ...... 35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萱) ...... 3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大会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大会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请在会议开始前到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进先生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五、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六、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0、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九、投票表决
十、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2024年度工作起草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1-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2024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内卷、消费疲软、库存高企、动销不畅等问题交织,白酒行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口子酒业加强市场研判,不断优化经营策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展现了较好的发展韧性。口子酒业积极应对愈加激烈的存量竞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0.15亿元,净利润16.55亿元。
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了以下重点工作,提升了经营能力:
(一)市场基础建设持续向好为提升市场运作水平,通过经销商360°评估和市场诊断,不断提升经销商公司化管理水平和市场运作能力,为市场良性发展夯实基础。与此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完善业务员招、培、育、留制度。开发“销售潜力军”项目,通过“训战结合”方式,为省内市场强化营销人才支撑;省外市场加强招商力度和属地业务人员招聘力度,为市场稳步拓展奠定基础。
(二)品牌营销成效不断彰显聚焦“中国兼香高端白酒品牌”定位,创新品牌文化建设,品牌知名度、影响力显著提升。线上方面,构建网络营销矩阵,精准发力社群营销。围绕品牌内容投放、节点营销宣传、品牌活动覆盖等,完善社群营销工作网络。线下方面,创新营销方式,加强品牌深度沟通。在重点市场先后举办口子窖·圆梦大学“千百公益行动”、“口子窖·百万惠师”活动、“口子窖兼香之夜·群星演唱会”、掼蛋大赛、李白诗歌文化节、老评委走进口子窖等特色文化活动,有效拉近了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获得了良好的品牌效应、社会效应。
(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口子产业园项目有序推进,一期制曲、酿酒、包装全部投产,二期制曲车间、酿酒车间陆续投产,2024年累计生产65°原酒3.9万吨。濉溪酿酒遗址展示馆建设加快推进,主体
结构已经完成,内部展陈施工正在有序开展。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一流的酒类文化遗产的特色展馆,更好赋能企业长远发展和地方文旅产业发展。
(四)数据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以数据治理为核心,持续深化数字化建设,企业智慧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搭建1+N多场景业务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园区人车管控、隐患检测、智能消安一体,智慧园区建设成效显著。数字化营销平台上线运营,建立了横向协同的“供-产-销-存”运作体系,实现了业务实时在线、数据实时在线,大幅提升了渠道管控、费用管控实效,为市场扁平化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认真出席会议,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研究每次会议材料,主要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决算、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预算方案、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三、公司治理结构情况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和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决策、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确保了公司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中规范运作,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四、2025年发展规划2025年,白酒行业发展形势依然严峻,消费复苏乏力、行业深度调整、市场结构转换。面对行业竞争和压力,口子酒业将聚焦“市场升级、结构升级、品牌升级”的阶段目标,不断强化举措,加强重点工作落实力度,以实干,求实效,推动公司更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两个全面”,提升市场建设实效
1.全面参与市场竞争。深入调研市场,紧盯发展目标,严格落实营销举措,充分满足市场竞争需求。省内市场依托安徽运营中心,进一步强化人员配置,优化制度流程,更好指导省内市场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省外市场继续聚焦重点,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等市场强化政策支持,以团购拓展为核心,加大招商力度和业务员招聘力度,不断做深做实市场基础。同时,借助安徽运营中心经验,加快启动上海运营中心建设,打造省外样板市场,加快拓展省
外市场建设步伐。
2.全面帮扶经销商。持续通过市场评估和经销商360°评价,加强经销商帮扶和管理力度,不断优化经销商结构,持续提升经销商战斗力。对行为不够规范、运营能力不足的经销商,加强指导,加强帮扶,促其规范运营;对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的经销商,加强支持,推动其做大做强。
(二)谋划“三项举措”,提升品牌营销实效
1.利用新媒体矩阵,加强会员管理、维护工作,系统实施信息化营销,培养优质、忠诚的会员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聚焦京东、天猫、抖音三大核心电商渠道,持续提升电商运营能力,以数字化开拓新场景、赋能新营销。
2.系统谋划濉溪酿酒遗址展示馆开馆仪式、口子窖首届开窖节暨封藏大典等线下特色品牌活动,通过品牌事件营销,持续提升品牌活跃度和消费影响力。
3.结合市场拓展、品牌推广需要,依托口子酒文化博览园,系统制定参观游览方案,以酒旅融合赋能品牌升级。针对淮海经济区城市消费人群,与旅行社加强合作,主动将核心消费人群“引进来”,加大口子酒文化博览园的对外开放度,通过深度体验推动品牌文化的精准传播。
(三)推进“四个项目”,提升综合发展实效
1.“智改数转”项目:随着人工智能的加速普及,AI终端、智能体将迎来大发展,开启发展元年,对实体经济、社会生活、经济发展等都将带来颠覆性影响。公司将全面深化数字化技术应用。一方面,持续升级数字化营销系统。重点加强数字化技术在渠道管控、费用管控、人员管控等方面的深度应用,以数字化技术赋能市场营销。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大力推动数字化技术在生产管理、品质管控、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系统化应用。
2.产能提升项目:加快推进口子产业园一期储酒工程,二期制曲、酿酒、储酒工程以及联络通道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产能规模。
3.酒旅融合项目:按照工业旅游示范区标准,高标准推进濉溪酿酒遗址展示馆建设、小同聚作坊改造、口子酒文博园升级三个文化项目建设进度,打造口子酒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更好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
4.产品研发项目:品牌要上行,市场要拓展,品质是关键。公司将强化校企科研合作,持续加大白酒香味成分分析和风味物质研究,不断优化产品设计、推动品质升级。重点结合消费者体验游和电商发展需要,系统研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电商产品等,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矩阵。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4月28日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5)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8)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1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20)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2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8月28日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8日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主要执行情况为:
1、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2、规范和完善股东大会通过的制度和规章。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2: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就2024年度工作起草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2-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一、2024年度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
具体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4月28日会议决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会议决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会议决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2024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监事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规范合法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收支账目清楚,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均符合有关规定。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3,551.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51.8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94,794.1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40.6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93.0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3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6,875.18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资收益70.1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711.27万元。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与控股股东以及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3: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该方案已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3-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度财务决算已完成,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后的2024年度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 2024年 |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 2023年 |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 差异 | 差异% | |
A | B | C=A-B | C/B | ||||
一、营业总收入 | 6,014,705,362.71 | 100.00% | 5,961,904,835.83 | 100.00% | 52,800,526.88 | 0.89% | |
二、营业总成本 | 3,794,349,348.53 | 63.08% | 3,637,202,763.01 | 61.01% | 157,146,585.52 | 4.32% | |
其中:营业成本 | 1,528,475,245.65 | 25.41% | 1,479,032,610.39 | 24.81% | 49,442,635.26 | 3.34% | |
税金及附加 | 913,218,052.64 | 15.18% | 901,338,198.95 | 15.12% | 11,879,853.69 | 1.32% | |
销售费用 | 919,076,780.50 | 15.28% | 827,278,916.59 | 13.88% | 91,797,863.91 | 11.10% | |
管理费用 | 407,230,038.79 | 6.77% | 407,449,301.89 | 6.83% | -219,263.10 | -0.05% | |
研发费用 | 30,280,922.69 | 0.50% | 33,637,302.58 | 0.56% | -3,356,379.89 | -9.98% | |
财务费用 | -3,931,691.74 | -0.07% | -11,533,567.39 | -0.19% | 7,601,875.65 | -65.91% | |
加:其他收益 | 1,194,944.61 | 0.02% | 2,271,623.65 | 0.04% | -1,076,679.04 | -47.4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542,497.20 | 0.41% | 20,370,783.99 | 0.34% | 4,171,713.21 | 20.4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40,287.29 | 0.04% | 7,412,772.34 | 0.12% | -5,172,485.05 | -69.7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89,357.96 | -0.02% | -221,862.48 | 0.00% | -967,495.48 | 436.0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55,111.62 | -0.14% | -28,632,569.58 | -0.48% | 20,477,457.96 | -71.5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546,572.95 | 0.67% | - | 0.00% | 40,546,572.95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79,535,846.65 | 37.90% | 2,325,902,820.74 | 39.01% | -46,366,974.09 | -1.9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98,986.87 | 0.02% | 2,584,461.88 | 0.04% | -1,285,475.01 | -49.74% | |
减:营业外支出 | 7,257,395.28 | 0.12% | 850,000.00 | 0.01% | 6,407,395.28 | 753.8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73,577,438.24 | 37.80% | 2,327,637,282.62 | 39.04% | -54,059,844.38 | -2.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8,302,683.29 | 10.28% | 606,381,015.70 | 10.17% | 11,921,667.59 | 1.9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5,274,754.95 | 27.52% | 1,721,256,266.92 | 28.87% | -65,981,511.97 | -3.83%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4: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该方案已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4-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我们制定了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资本支出计划、银行筹资预算,具体如下:
一、销售预算:
2025年度预算营业收入人民币661,617.59万元,比2024年度增长10.00%。
二、2025年度公司资本支出计划
2025年度计划资本支出总额51,921.00万元,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预算支出额(人民币万元) |
2万吨大曲酒酿造工程 | 9,706.00 |
东山口子产业园工程 | 34,877.00 |
遗址博物馆工程 | 1,948.00 |
信源坊仓库项目 | 2,306.00 |
小同聚作坊项目 | 2,000.00 |
其他 | 1,084.00 |
总计 | 51,921.00 |
三、银行筹资预算
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及资本支出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保持并深入和各银行的业务合作,多元化银行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公司计划在2025年在各银行的信用额度分配如下:
银行名称 | 信用额度(人民币万元) |
中国建设银行 | 100,000.00 |
徽商银行 | 6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 | 50,000.00 |
招商银行 | 40,000.00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50,000.00 |
合计 | 300,000.00 |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已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位股东审议。附件:《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5-附件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0元(含税)。
公司已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基于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6: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对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确认如下:
1、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薪酬/津贴(万元) |
1 | 徐进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64.36 |
2 | 徐钦祥 |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189.96 |
3 | 范博 |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132.13 |
4 | 黄绍刚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180.21 |
5 | 孙光 | 董事 | 31.35 |
6 | 李伟 | 董事 | 28.44 |
7 | 徐岩 | 独立董事 | 10.00 |
8 | 储育明 | 独立董事 | 10.00 |
9 | 张萱 | 独立董事 | 10.00 |
2、2024年度监事薪酬/津贴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薪酬/津贴(万元) |
1 | 周图亮 | 监事会主席 | 95.47 |
2 | 徐君 | 监事 | 28.49 |
3 | 陈向雷 | 职工监事 | 9.68 |
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上述董事、监事的薪酬以及独立董事津贴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因经营需要,2025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酒店”)、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子大酒店”)、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山物业”)、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销售白酒
公司2025年度预计将与口子大酒店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2025年度预计将与龙湖酒店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接受餐饮服务
公司2025年度预计将与口子大酒店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公司2025年度预计将与龙湖酒店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接受园林绿化服务
公司2025年度预计将与口子大酒店发生接受园林绿化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四、出租房产
公司2025年度预计将与龙湖酒店发生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价格每月每平方不低于8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2025年度预计将与泉山物业发生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六、购买原材料
公司2025年度预计将与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关联股东徐进、刘安省、范博、徐钦祥、朱成寅、黄绍刚、周图亮、聂基辉、徐君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聘期为一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9: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已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议案10: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并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5.1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880,528股变更为0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880,528股变更为598,119,472股。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岩)
本人作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口子酒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8月生,无锡轻工大学发酵工程博士。2002年2月至今,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2023年5月至今,任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口子酒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徐岩 | 3 | 3 | 2 | 0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多次深入公司生产车间及各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审查了相关资料,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的发展规划、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展开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积极、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信息用以决策。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据交易标准客观、交易内容真实、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章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当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是有效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徐岩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储育明)本人作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口子酒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储育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4月生,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学位。1996年11月至今,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2020年5月至今,任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安徽威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3年5月至今,任口子酒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储育明 | 3 | 3 | 2 | 0 | 0 | 1 |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出席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和三季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召开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密切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保证了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和三季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多次深入公司生产车间及各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审查了相关资料,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的发展规划、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展开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积极、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信息用以决策。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2024年7月5日召开的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
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据交易标准客观、交易内容真实、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章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当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是有效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储育明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萱)
本人作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口子酒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5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长江商学院EMBA,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2009年7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任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天津国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天津农垦宏达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天津宏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口子酒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或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加次数 | ||||||
张萱 | 3 | 3 | 2 | 0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和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主席,在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应参加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和三季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召开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密切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保证了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和三季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多次深入公司生产车间及各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审查了相关资料,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的发展规划、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展开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积极、定
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信息用以决策。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据交易标准客观、交易内容真实、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章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当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是有效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张萱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