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4证券简称:中力股份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19日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年度股东会 |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股东会会务组进行登记。股东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年度股东会 |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年度股东会 |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5月19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2025年5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北路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区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金辉先生
四、召开会议第一项:会议主持人宣布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第二项: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事项,并推举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各两名。第三项:会议审议内容:
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13、《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
第四项: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第五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投票表决。
第六项:董事会秘书统计表决票并宣读表决结果。
第七项:会议主持人宣读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第八项: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九项:与会人员签署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第十项: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闭幕。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在全体股东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董事会作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公司经营概述2024年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年,公司的产品不断完善,公司全体员工坚持信念、积极奋斗、聚焦战略目标,各环节贯彻执行“相信未来,加大投入,实现增长是硬道理”的战略目标,把握时代的机遇,深耕市场、扎根技术研发,坚持追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创新发展道路,协同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52亿元,同比增加10.66%;全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981万元,同比增加4.23%;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1,3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6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77,012万元,较期初增加38.11%;归属于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83,877万元,较期初增加
69.00%。
二、公司治理情况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出席 | 主要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3月4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12、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3、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4、审议《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15、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1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26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8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5月22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制定<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4、审议《关于豁免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9月26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批准<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经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6、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7、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10、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1月20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召开股东会
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出席 | 主要议案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25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12、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3、审议《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14、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8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制定<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审议《关于豁免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12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4、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三、公司主要的经营情况2024年12月24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正式挂牌交易,成功登陆资本市场,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知名度,拓宽了融资渠道,改善了公司现金流。
2024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5.52亿元,净利润和资产总额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4.86%和38.11%,继续保持健康发展势头,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增长。
四、利润分配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6.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含税)252,630,000元,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五、2025年发展计划2025年公司将一如既往根据经营目标努力开展公司各项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对内规范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将大力提升产品质量、缩短交期、提升服务,不断开发新客户并且维护好老客户,争取实现进一步稳健增长。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为了能够更好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有效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现由监事会对于2024年度的工作总结以及2025年的工作安排做简要汇报。
一、对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的基本评价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列席了2024年
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诚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出席情况 | 主要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3月4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
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10、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13、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26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同意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5月22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制定<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9月26日 | 全员出席 | 1、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关于同意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经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6、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7、审议《关于修订<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的盈利预测,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贯彻执行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作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原则,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具体述职报告情况见本议案附件。
2025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董事: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完成,根据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5,248.11万元,比上年增长
10.66%;利润总额100,912.09万元,比上年增长2.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980.98万元,比上年增长
4.23%;实现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1,354.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9%。
一、资产负债情况比较表
项目/年度
项目/年度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变动 |
总资产(万元) | 777,011.69 | 562,613.32 | 38.11% |
流动资产(万元) | 532,699.77 | 386,128.17 | 37.96% |
应收账款(万元) | 162,929.18 | 110,240.66 | 47.79% |
非流动资产(万元) | 244,311.93 | 176,485.15 | 38.43% |
固定资产(万元) | 146,078.45 | 105,656.07 | 38.26% |
总负债(万元) | 288,635.77 | 273,691.03 | 5.46% |
流动负债(万元) | 272,484.58 | 244,349.11 | 11.51% |
非流动负债(万元) | 16,151.19 | 29,341.93 | -44.96% |
股东权益(万元) | 488,375.93 | 288,922.29 | 69.03% |
实收资本(万元) | 40,100.00 | 34,000.00 | 17.94% |
资本公积(万元) | 158,596.28 | 52,014.33 | 204.91% |
盈余公积(万元) | 20,050.00 | 17,450.81 | 14.89% |
未分配利润(万元) | 262,381.19 | 180,999.40 | 44.96% |
资产负债率(%) | 37.15% | 48.65% | -23.64% |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对比2023年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所提高,总资产增长了38.11%,净资产增加了69.03%,同时资产负债率从48.65%下降到37.15%,总体上看资产质量趋势良好,资产风险程度较小。
二、利润情况比较表
项目/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万元) | 655,248.11 | 592,116.84 | 10.66% |
营业成本(万元) | 466,869.87 | 426,663.22 | 9.42% |
销售费用(万元) | 35,501.86 | 28,776.18 | 23.37% |
管理费用(万元) | 25,804.28 | 20,906.17 | 23.43% |
研发费用(万元) | 23,188.91 | 17,146.33 | 35.24% |
财务费用(万元)
财务费用(万元) | -1,229.23 | -4,324.35 | 不适用 |
利润总额(万元) | 100,912.09 | 98,921.44 | 2.01% |
净利润(万元) | 85,661.88 | 81,692.73 | 4.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83,980.98 | 80,574.62 | 4.23% |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1,354.57 | 80,800.86 | 0.69% |
少数股东损益(万元) | 1,680.91 | 1,118.12 | 50.33% |
每股收益(元/股) | 2.47 | 2.37 | 4.22% |
加权平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 25.55% | 32.86% | 减少7.31个百分点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了10.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了4.23%,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0.69%,公司利润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增长质量良好。
(三)现金流量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万元) | 44,688.96 | 65,629.23 | -31.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万元) | -98,999.56 | -50,381.1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万元) | 113,278.83 | 16,629.64 | 581.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 | 59,865.65 | 35,518.43 | 68.55% |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1)客户回款速度有所放缓;(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支付给员工的薪酬金额有所增加。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于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980.98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8,045.4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本期以股本的50%为限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599.19万元。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63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52,630,00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8%。
、本年度公司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通过董事会决议且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要求,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一、编制说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成立以来的实际经营业绩和公司2025年度发展战略和计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计划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5年度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涉及的国内市场无重大变动;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和成本中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9、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评估预测,2025年的经营业绩将在2024年基础上实现稳步增长。
本财务预算报告不构成公司对2025年度的收入及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性承诺,本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汇率变化等诸多因素,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能否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八: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
因生产经营需要,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与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叉车”)及其所属集团成员企业、GTMCo.,Ltd.(以下简称“GTM”)、杭州中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力”)、浙江力和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和盛”)、杭州旭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力智能”)、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芯行”)、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钛机器人”)、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有光”)及其控股子公司、THORO,INC(以下简称“THORO”)之间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关联股东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应予以回避。
以上议案,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具体详见附件,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附件所列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披露是真实、准确与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真实发生,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确认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及定价原则的真实性、合理性、公允性,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关联股东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应予以回避。
以上议案,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材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材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销售内容 | 2024年度 |
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34 |
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50.71 |
GTMCo.,Ltd. | 出售商品 | 2,747.16 |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注1 | 出售商品 | 41,137.84 |
SHOPPAS | 出售商品 | 2,647.84 |
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0.88 |
THORO,LLC | 出售商品 | 0.37 |
合计 | 47,103.14 | |
营业收入占比 | 7.20% |
注
:林德叉车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与公司的交易已合并披露。
注2:Shoppa'sMaterialHandling,Ltd.及其子公司ShoppasMidAmerica,LLC合称为“SHOPPAS”,与EPICKER在2022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期间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自2024年1月2日起,EPICKER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2024年度与SHOPPAS(包括Shoppa'sMaterialHandling,Ltd.及其子公司ShoppasMidAmerica,LLC)的交易仍视作关联交易披露。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采购内容 | 2024年度 |
浙江力和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612.85 |
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068.34 |
杭州旭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87.15 |
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4.94 |
安徽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252.58 |
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139.79 |
THORO,INC | 采购商品 | 276.72 |
合计 | 6,802.37 | |
营业成本占比 | 1.46% |
、关联租赁
①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2024年度,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 | 租赁资产类型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可变租赁付款额 | 支付的租金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承担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杭州中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房屋 | - | 301.15 | 5.77 | |
汽车 | 7.96 | 6.19 | 8.61 | 0.35 |
②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2024年度,公司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租赁收入 |
杭州旭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租赁及代收代缴水电费 | 15.08 |
4、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2024年度,公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为763.91万元。
、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向除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接受关联方(除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外)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贷款机构/债权人 | 担保方式 | 担保额度 | 担保期限 |
何金辉
何金辉 | 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 连带责任 | 40,0000.00 | 2024.7.11-2025.7.10授信期间发生的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
何金辉 | 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 连带责任 | 30,000.00 | 2021.2.1-2026.5.18授信期间发生的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
杭州中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连带责任 | 8,000.00 | 2022.7.29-2025.7.28授信期间发生的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
何金辉、杭州中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公司、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连带责任 | 30,000.00 | 2023.9.11-2025.7.28授信期间发生的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
何金辉 |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连带责任 | 32,000.00 | 2024.1.11-2027.1.11授信期间发生的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
何金辉 | 杭州中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连带责任 | 2,500.00 | 2023.12.20-2024.12.19期间发生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
何金辉 | 浙江中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连带责任 | 2,500.00 | 2023.12.20-2024.12.19期间发生的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三年 |
6、关联方股权转让2024年1月2日,公司的子公司BigLift,LLC以自有资金300万美元受让Shoppa'sMaterialHandling,Ltd.持有的EPICKER,LLC60.00%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BigLift,LLC合计持有EPICKER,LLC100.00%股权。
7、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主要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 |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 6,331.88 |
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 | 5.25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主要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GTMCO,.LTD. | 2,451.43 | |
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 18.00 | |
SHOPPAS | 350.38 | |
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585.90 | |
杭州旭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0.47 | |
THORO,LLC | 0.40 | |
预付款项 |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 0.20 |
成都睿芯行科技有限公司 | 2.37 |
(2)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应付主要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主要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应付账款 | 浙江力和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98.37 |
浙江科钛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523.65 | |
杭州旭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4.90 | |
SHOPPAS | 5.84 | |
安徽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 131.97 | |
深圳市有光图像科技有限公司 | 258.13 | |
合同负债(预收货款) |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 37.74 |
SHOPPAS | 0.18 | |
租赁负债 | 杭州中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6.71 |
除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核心人员与公司存在的其他往来包括备用金、代扣代缴个税、报销款等情况。
议案十:
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为: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董事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其他董事津贴保持不变。
公司向董事支付薪酬为正常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关联股东何金辉、安吉中力恒之控股有限公司、安吉中前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搬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中平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应予以回避。
以上议案,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水平,拟定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为: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监事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不设置监事专项津贴。
公司向监事支付薪酬为正常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十三: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情况如下:
一、审计机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24日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首席合伙人 | 朱建弟 |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 296人 |
2024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498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43人 | ||
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 | 业务收入总额 | 47.48亿元 | |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36.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5.05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93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8.54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5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裁)人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受到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 魏琴 | 2005年 | 2007年 | 2005年 | 2022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陈林栋 | 2012年 | 2012年 | 2012年 | 2025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陈小金 | 2010年 | 2008年 | 2010年 | 2025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4年 |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3年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 |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3年 |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2024年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2024年 |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2024年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2023年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2024年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林栋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4年 |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2022-2024年 | 凯盛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2024年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年-2024年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3年 |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4年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2024年 |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2024年 |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其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综合定价。预计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2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四:
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统称“金融机构”)合作,公司或子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各金融机构的担保额度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序号 | 金融机构 | 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万元) |
1 |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5,000 |
2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3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5,000 |
4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合计 | 35,000 |
因公司确认暂不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现将原计划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担保额度合计10,000万元调整为与其他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开展合作使用。另外,公司拟在原有审议通过的3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采用融资租赁模式结算的客户提供回购及信用担保,由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金融机构租赁公司产品并支付租金,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及信用担保:即一旦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或发生其他回购情形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金融机构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以及信用保证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本次调整后,公司拟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截至本次股东会召开日,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客户尚未确定,无法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及其资产负债率等;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或与金融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担保。公司或子公司进行推荐或与金融机构确认被担保对象前,将确保被担保对象需满足前述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