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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卓湖光”)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订了以下对外担保合同:

1、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行因向芯卓湖光发放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亿元。

2、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为芯卓湖光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1.00亿元的担保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芯卓湖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07日

注册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A3)幢10层

法定代表人:叶世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芯卓湖光100%股权

关联关系:芯卓湖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项目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914,085.55912,547.21
负债总额(万元)143,103.59125,530.31
净资产(万元)770,981.96787,016.90
项目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13,770.5943,783.49
利润总额(万元)-17,677.59-42,840.54
净利润(万元)-17,677.59-42,840.54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1、担保的最高额:人民币3.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4、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二)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的最高额:人民币1.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4、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9%;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82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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