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0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37号复星国际中心19A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良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8人,代表股份210,950,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人共7人,代表股份207,193,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22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31人,代表股份3,7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4人,代表股份30,925,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9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812,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8%;反对1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787,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4%;反对1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4%;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80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6%;反对1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780,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4%;反对1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1%;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806,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对1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780,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1%;反对1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4%;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806,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6%;反对1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781,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7%;反对1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9%;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607,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6%;反对3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582,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5%;反对3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06%;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0,750,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3%;反对1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725,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42%;反对1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3%;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同意30,828,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4%;反对1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3%;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748,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9%;反对1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6%;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4%。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10,763,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5%;反对1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2%;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738,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6%;反对1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8%;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10,765,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5%;反对1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740,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4%;反对1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0%;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6%。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10,805,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1%;反对1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77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8%;反对1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1%;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肖东律师、刘梦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