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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2025-03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64人,代表股份52,797,5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369%。(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126,731,88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17,465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4,414,421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52,388,27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409,2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57人,代表股份557,33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48,0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409,2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2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0%;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0,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650%;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8%;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2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0%;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0,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650%;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8%;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1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6%;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394%;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8%;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1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526%;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394%;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8%;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1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6%;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394%;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8%;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19,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3%;反对4,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9,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035%;反对4,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7%;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2,631,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4%;反对157,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8%;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1,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960%;反对157,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07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1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6%;反对74,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6%;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4,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884%;反对74,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47%;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313,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5%;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526%;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3%;弃权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10%。

表决结果: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出席会议股东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405,883股。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784,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0%;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4,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03%;反对4,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8%;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64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7%;反对141,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7,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69%;反对141,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18%;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3%。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为、李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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