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占草案公布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武莹 | 董事、总经理 | 45.000 | 3.76% | 0.10% |
2 | 郑正东 | 董事、财务总监 | 7.500 | 0.63% | 0.02% |
3 | 王萍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3.000 | 1.09% | 0.03% |
4 | 杨娅 | 董事、副总经理 | 27.500 | 2.30% | 0.06% |
5 | 秦鹏 | 董事 | 23.750 | 1.98% | 0.05%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13人) | 971.375 | 81.08% | 2.06% | ||
预留部分 | 109.875 | 9.17% | 0.23% | ||
合计 | 1,198.00 | 100.00% | 2.54%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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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