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迈拓股份(301006) |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勇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德俊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0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3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5年1月1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以及投资者保护等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型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5,845.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7%;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920.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46%。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行业需求有所波动,同时公司基于市场竞争调整价格策略相应产品单价略有下降,从而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主要原因系:一方面主要产品价格略有下降同时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引致主营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毛利空间收窄;另一方面,公司因加强市场拓展和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以及提升整体经营管理能力,相应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支出同比有所增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公司股东合规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公司社保和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合同招投标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关于承租房屋备案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8月23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渠亮、潘闽松的监管函》(深证函[2024]541号),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关联方情况、资金流水核查及经销商下游客户走访程序存在瑕疵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2、2024年12月2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4]152号),因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梁 勇 魏德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