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玉马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笑雨 | 联系电话:010-60837521 |
保荐代表人姓名:梁勇 | 联系电话:010-6083301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根据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0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不适用,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存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12月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合规交易、募集资金、投资者关系管理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 | 不适用 |
|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不适用,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存在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发行人配合提供了公司内部控制等资料。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 | 不适用 |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避免资金占用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9.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中信证券原指派梁勇先生、牛振松先生担任玉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同时,中信证券作为玉马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指派梁勇先生、王笑雨女士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决定委派王笑雨女士接替牛振松先生担任玉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玉马科技已于2024年5月20日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保荐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要求投行项目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保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引以为戒,不断提高风险意识。 2、2024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担任方大智源科技股 |
| 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上述函件认为,我公司及子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在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不足的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整改,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按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加强内部控制,督促投行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提高风险意识。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王笑雨 梁 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