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一)2022年度回购股份情况
2022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2022年
月
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合法资金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1.5亿元,回购期限自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获得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2-017号)。
2022年8月26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43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金晶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22-048号)。
(二)2022年度回购股份用途变更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9日分别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因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5年
月
日
2、债权申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宝石镇王庄
3、联系部门:公司财务部
、联系电话:
0533-3581302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