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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9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5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香海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

刘香海,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税务师。历任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财务主管、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香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香海先生最近3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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