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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0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以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

董事韩三平、董事李益兵、董事朱正平、独立董事周润书、独立董事褚庆昕、独立董事傅恒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执行和解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4年11月12日,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通过寻求第三方亲友帮助代偿的方式,一年内以“合法现金人民币2,500万元+税后净值4,000万元的合法房产”,合计人民币6,500万元和解双方剩余的全部债权债务,第三方代偿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与代偿资产方未能谈妥,为了确保不违背原《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的价值人民币6,500万元偿债义务继续完成,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的主导下,且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基础上,与被执行人签署《执行和解补充协议》,以被执行方提供的合法房产一次性提前抵偿原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全部人民币6,500万元债务,并对剩余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款将以现金方式付清,在完成债务履约后解除代偿人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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