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售期间“盛虹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5月20日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5月8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盛虹转债”转股价格(13.21元/股)的 70%,且“盛虹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虹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盛虹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盛虹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5月20日)起“盛虹转债”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盛虹转债”正常交易,敬请“盛虹转债”持有人注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