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 |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 公告编号:2025-030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8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舸舸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3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共444人,代表股份349,777,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578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名,代表股份323,645,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89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9人,代表股份26,131,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868%。
8、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熊朝阳先生,独立董事杨大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示的各项提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337,802,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66%;反对11,337,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13%;弃权63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09,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114%;反对11,337,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38%;弃权6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47%。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37,393,1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95%;反对11,450,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36%;弃权933,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9,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104%;反对11,450,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680%;弃权93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16%。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37,531,6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4991%;反对11,608,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89%;弃权636,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038,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180%;反对11,608,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489%;弃权636,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0%。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黄舸舸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244,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75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642%。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王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358,8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865,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849%。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张艳君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356,0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8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862,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47%。
表决结果:当选。
(4)选举刘献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326,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0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833,121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664%。表决结果:当选。
(5)选举陈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230,0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1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736,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127%。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蔡可青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258,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1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765,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170%。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杨荣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297,6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2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804,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604%。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于健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322,4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9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829,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515%。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慧颖、胡世文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