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南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5年5月7日,公司收到南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通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通国资发〔2025〕38 号),南通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