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5%”(“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根据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数据,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5,17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存量为0,自行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7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剩余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