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元隆雅图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胜安 | 联系电话:18900662962 |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品 | 联系电话:199519689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749.39万元,同比下降7.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2,216.81万元,同比下降45.58%,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系为进一步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公司持续进行亚冬会产品开发与运营,以及IP签约、IP文创产品设计开发、线上线下渠道开拓和前沿科技应用投入,导致2024年1-9月期间费用支出较大。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24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亏损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018.3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08.2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779.87万元。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系近年来新媒体营销行业下游客户预算减少,市场竞争激烈,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盈利能力持续下降,对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1亿元;此外公司围绕“大IP+科技”战略进行长期持续的投入,2024年重点在亚冬会产品开发与运营、IP签约、IP文创产品设计开发、线上线下渠道开拓和前沿科技应用等方面进行投入,对当期利润会产生一定影响。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详见“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详见“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赔偿投资者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一致行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员工社保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主要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不存在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新增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股权激励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