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本数,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户,因此尚未买入公司股票。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说明
截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户办理事宜,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