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5-1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资委、证监会相关要求,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丰”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研究拟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25年5月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川美丰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化肥产品制造销售的企业之一,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以肥为主,环保、能源、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现代农业六大产业发展格局。建有天然气制合成氨、尿素、车用尿素、三聚氰胺、尿基复合肥产业链,以及天然气制合成氨、硝酸、硝酸铵、硝基复合肥、液体二氧化碳产业链,布局清洁能源(LNG)、油田化学剂和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产品包括农用尿素、车用尿素、复合肥、三聚氰胺、硝酸、液体硝铵、工业二氧化碳、食品级二氧化碳、液化天然气、油田化学剂、工业及食品包材等,可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公司坚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研发出多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装置工艺和生产技术。开发的气头大型合成氨/尿素装置能量优化技术,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开发的转鼓喷浆聚合法复合肥生产工艺,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与中国五环工程有
限公司合作开发的高效合成、低能耗尿素工艺技术,获氮肥、甲醇行业技术进步一等奖,并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独创的高塔大颗粒尿素造粒技术,产品粒大、均匀、缓释,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开发的“海藻酸增值肥料系列标准研制及应用”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开发的三聚氰胺、硝酸铵、液体二氧化碳联产技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研发的车用尿素产品生产工艺,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其中“一种氮氧化物还原剂的生产方法”获氮肥、甲醇行业专利二等奖。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国家授权有效专利53件,其中发明专利20件、实用新型专利27件、外观设计6件;取得著作权登记22项;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11项。
经过多年深耕市场,公司已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建立营销网络,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一大批忠实的客户群体。截至目前,公司客户群体总数超过2300家,其中活跃核心客户近800家。健全的渠道、优质的客户以及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为公司产品扩大市场销售增添了活力。
公司以“价值引领、价值创造、价值提升”为导向,持续实施品牌战略,始终坚持以过硬质量赢得市场、诚信经营拓展市场、高效服务巩固市场。“美丰”品牌先后荣获“中国品牌影响力100强”“中国品牌价值500强”“中国化工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中国尿素市场产品质量用户满意第一品牌”“中国农资行业最具价值品牌”“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复合肥产品取得“环保生态肥料”认证;车用尿素产品通过欧盟市场准入REACH认证、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 AdBlue认证、国际汽车行业IATF16949认证、内燃机中汽联合CGT/CCAP认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科技和创新为两极驱动,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巩固提升主要业务领域的技术、成本、质量、品牌等核心竞争优势,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筑牢发展根基,以良好经营业绩提升投资价值近年来,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产业优势,努力克服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挑战,加快构建“两极、三基、六协同”发展格局,产业规模和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资产质量稳步提升,抗周期、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含结构性存款)24.15亿元(占流动资产总额75.47%),流动比率5.05,资产负债率17.06%。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较强的偿债能力,充足的现金存量和较低的负债水平,成为应对市场波动、穿越行业周期、实现破局突围的关键因素。
未来,公司将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天然气化工产业优势,把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能源发展战略机遇,进一步抓实提质增效、对标降本、产能释放等重点工作,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努力争创更优经营业绩。
三、强化信披和投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把信息披露关,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充分有效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证券监管要求,遵循法定信息披露原则,建立健全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直接责任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为具体责任人的信息披露责任体系,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坚持以监管规则为底线,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扎实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股东会、业绩说明
会、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投资者来电、深交所“互动易”等多渠道与投资者开展多形式的沟通交流。
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乡村振兴最佳实践案例”“2024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深交所“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考核”A级评价。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针对所处行业特征,客观准确阐述企业核心竞争优势,以通俗易懂语言多渠道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信息;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时主动回应投资者关切。
四、坚持投资者为本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高度重视和维护投资者利益,致力于为投资者实现长期稳定的回报。一是实施持续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增强投资者预期。公司近三年(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含股份回购总额)占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127.62%;为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公司于2024年首次实施中期分红;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2.5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2.33%。二是多次实施股份回购注销,提振投资者信心。2021~2024年,公司三次披露实施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共使用资金2.27亿元,回购注销股份合计32,655,221股。2025年5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拟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三是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各类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提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获得感,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该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重大投资计划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且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该回报规划将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经营理念,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效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表现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继续实行持续、稳定、可预期的利润分配政策,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五、规范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坚持规范运作理念,持续夯实治理基础、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确保各治理主体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各司其职,协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和相关者的利益。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印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现场工作实施细则》,从制度上保障独立董事行权履职,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独立性,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质效。加强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和独立性评估。
未来,公司将继续探索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一是密切跟进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制度培训学习,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履职保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机制,保障独立董事在关键领域的决策和监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三是完善公司内部监督体系,推进合规管理体系与审计监督、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的有效衔接,形成管控合力,提高公司依法合规治理水平。
公司将以本次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契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本报告所涉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