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新科技”)向金融机构申请的6,000万元贷款按持股比例49.89%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993.4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1、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以下简称“营口建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HTC210680000ZGDB2025N002),保证范围为2,494.465万元整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等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以下简称“营口交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C250421GR2184659),保证范围为498.90万元整本金及相应利息等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5,863.21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9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494.4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4%。(以上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营口建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营口交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