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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基金管理人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7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基金管理人变更的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夏信德先生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基金管理人变更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夏信德先生计划于2023年1月7日-2023年4月6日期间,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79%(含本数),即不超过2,573,748股(含本数)的公司股份给广州民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民投鹏信翊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信翊能私募基金”),并与鹏信翊能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夏信德先生为鹏信翊能私募基金委托人且持有该私募基金的份额比例为100%。本次股份变动来源为夏信德先生持有的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的股份。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夏信德先生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2,573,748股至其持有100%份额的鹏信翊能私募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0.5579%。截至2023年2月9日,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一致行动人本次变更情况

根据夏信德先生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基金管理人变更的告知函》,夏信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广州民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民投鹏信翊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信翊能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广州民投私募证券投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基金名称由“鹏信翊能私募基金”变更为“阿巴马万象益新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巴马万象益新18号”)”, 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巴马万象益新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承接广州民投鹏信翊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鹏信翊能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权利与义务。此次变更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原鹏信翊能私募基金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公示,备案编码为SZA456,管理人名称为广州民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委托人夏信德先生、原基金管理人广州民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基金管理人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方于近日共同签署了《广州民投鹏信翊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管理人变更协议》;同时,基金委托人、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三方共同签署了《阿巴马万象益新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述协议已全部完成签署。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于近日审核通过本次管理人变更备案,变更后备案编码不变,仍为SZA456,委托人信息不变,基金名称为阿巴马万象益新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为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仍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鹏信翊能私募基金与夏信德先生于近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解除各方于2023年1月6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鹏信翊能私募基金与夏信德先生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同时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巴马万象益新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夏信德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

至此,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新任管理人具备了对该私募基金权利的全部实施能力,后续将继续代“阿巴马万象益新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变更基金管理人后,新基金管理人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原基金管理人广州民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名称变更事项已完成中基协备案手

续,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的账户名称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基金管理人变更的告知函》;

2、《广州民投鹏信翊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管理人变更协议》;

3、《阿巴马万象益新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基金备案证明》;

5、《一致行动人协议》;

6、《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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