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 公告编号:2025-033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401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5.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6.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25年—2027年) | √ |
7.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 | √ |
8.00 | 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
11.00 | 2025年A股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 √ |
12.00 | 2025年A股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4.00 | 2025年H股股份奖励计划(草案) | √ |
15.00 | 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资产池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9.00 |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4月) | √ |
2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23.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4.00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与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26.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27.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28.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29.00 |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预案 | √ |
30.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3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32.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33.00 | 关于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34.00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35.00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36.00 | 关于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仅向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 √ |
3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38.00 | 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 |
39.00 | 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 |
40.00 | 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 |
41.00 |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 √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3月29日和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2、本次会议共审议41项议案,第5—10项、第19项以及第27—4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中第27—37项议案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6日至5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联系人:犹明阳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528311
指定传真:0757-26605456
电子邮箱:IR@midea.com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3
2、投票简称:美的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5.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6.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25—2027年) | √ | |||
7.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 | √ | |||
8.00 | 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 |||
11.00 | 2025年A股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 √ | |||
12.00 | 2025年A股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4.00 | 2025年H股股份奖励计划(草案) | √ | |||
15.00 | 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资产池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19.00 |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4月) | √ | |||
2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3.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4.00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与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5.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6.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27.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28.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29.00 |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预案 | √ | |||
30.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
3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
32.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
33.00 | 关于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
34.00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35.00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
36.00 | 关于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仅向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 | √ | |||
3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38.00 | 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 | |||
39.00 | 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 | |||
40.00 | 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 √ | |||
41.00 |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 √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 /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 委托人证件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证件号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有效期: 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