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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婴室: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603214证券简称:爱婴室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莫锐强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莫锐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持股5%以上股东莫锐强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爱婴室股份不超过1,385,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莫锐强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16,800,000股
持股比例12.1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2,00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4,8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莫锐伟876,5940.63%莫锐强与莫锐伟系兄弟关系
合计876,5940.6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莫锐强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385,4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85,4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85,4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8月28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股份、其他方式取得股份
拟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第一,如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爱婴室股票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婴室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此后减持价格不低于爱婴室股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第二,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爱婴室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爱婴室股票的25%(若爱婴室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第三,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1%;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2%;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股权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爱婴室股份总数的5%。

第四,本人拟减持爱婴室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爱婴室并予以公告(持有爱婴室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第五,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爱婴室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爱婴室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的承诺

1、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爱婴室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股权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爱婴室股份总数的5%。

2、本人拟减持爱婴室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爱婴室并予以公告(本人持有爱婴室股份比例低于5%以下时除外),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次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人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爱婴室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爱婴室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莫锐强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莫锐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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