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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8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新金路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敏联系电话:0574-89265162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华联系电话:0574-8926516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持续关注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质押新金路股票数量的变动情况及其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不涉及整改事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金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831,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合计质押78,542,898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76.38%,占公司总股本的12.11%; 2、根据《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新金路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046.54万元,较2023年度净利润-17,790.56万元减亏66.01%。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9月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主要注意事项、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要求、违法违规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3.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有其他类似协议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质押公司股份事项作出的关于偿债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6.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卜桂平、于振寰、林金涛、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3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资本价值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参与该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的承诺
7.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卜桂平、于振寰、林金涛、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3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资本价值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该次发行获配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的承诺

8.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含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变相用于房地产、酒类、两高、淘汰及限制类等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

9.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刘云飞女士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委派施华女士接替刘云飞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蒋 敏 施 华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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