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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 5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1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3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 24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 26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2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1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 3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四、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五、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

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食宿、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程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14时00分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出席人员:全体股东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晓华会议议程:

一、 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登记;

二、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 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四、 由主持人指定人员宣读以下议案,由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发言讨论:

(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 审议表决前述议案;

六、 计票人及监票人统计表决票;

七、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 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决议;

九、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一、 会议结束。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贯彻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据此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贯彻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和行业发展形势,统筹谋划,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2.7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全部通过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4.25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全部通过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7、《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1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1、《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4、《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5、《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7、《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8、《关于提名陈叶凤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29、《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31、《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3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的报告》 3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5.7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全部通过
4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8.61、《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8.27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4、《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10.28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11.14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全部通过
8第三届董事2024.12.21、《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全部通过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会第十三次会议7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会会议,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3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5.17(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七)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十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三)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全部通过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十五)关于补选唐庆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六)关于补选赵利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8.26(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全部通过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9.13(一)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九)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4.11.20(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部通过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立足战略规划,强化内部管理,开拓市场渠道,优化资本平台。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完成营业收入2.1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9.84万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024年初,公司制定了当年度发展战略方案,在把握自身优势,认清市场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为公司新一年度的发展目标指明了方向。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会议。

(三)认真履行信披义务,严格杜绝内幕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强化公司保密和合规意识,切实防范内幕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

(四)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通过举办投资者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平台互动以及公开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解答社会公众投资者

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募投项目优化调整

报告期内,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等。募投项目的优化调整,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了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

(六)持续落实回购方案,提振市场信心

报告期内,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构建稳定的投资者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持续开展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发布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4年11月5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32,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69,93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再次发布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2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目前前述回购计划仍在实施中。

(七)持续积极践行ESG,筑牢高质量发展之路

在全球经济深度转型、可持续发展成为时代主流的当下,公司积极投身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实践,全力推动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立志成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公司建立完善了ESG信息披露体系,积极推动年度ESG信息披露。公司自上市以来连续发布《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向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在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采取的行动和达到的成效。

2024年,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和中诚信绿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202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ESG指数评估报告》,公司获评A级,在2024浙江上市公司ESG绩效最佳100名企业中排名69。同时,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发布了《202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评估报告》,公司获评五星等级,在2024年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绩效最佳100名企业中排名91,浙江省排名14,嘉兴市排名第1。

(八)组织参与相关后续培训,进一步提升董事尽职履职意识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培训,公司董事进一步地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掌握最新法律知识和完整法规框架,树立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提升董事的管理、监督水平。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

(一)规范运作,防范内控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完善公司内控体系规范建设,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重视与投资者关系,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E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合规意识

公司将按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合规履职培训,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逐步提升依法履职意识,进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监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体监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据此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4.25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1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部通过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8.27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4、《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 5、《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部通过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事项表决情况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10.28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部通过
4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12.271、《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全部通过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工作如下:

(一)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个体系制度已经趋于成熟,在新一年度需在公司内部继续深化推广、切实遵照体系标准规范化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不定期听取公司财务人员的汇报,同时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损害公司利益。

(四)内部管理情况

根据目前业务流程的变更以及运行状况,公司在上市工作结束后对现行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使其更符合公司运营状况。同时严格经济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管理,提高成本控制水准。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IPO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865.26万元,完全用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企业发展状态健康、良好。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公司现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952,222.5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3,627,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4,484,912股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9,914,208.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914,208.8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1,567,159.0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481,367.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64.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整(含税)/人,分两次支付;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年度津贴标准人民币7万元(税前)向独立董事实际发放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向其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

针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董事会已就各位董事适用的薪酬方案及执行情形分别单独进行审议。上述议案逐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监事会审议,拟定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会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执行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以保证领绣家居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为以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序号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时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
1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91330424325608559D2014-12-26赵利娟5,600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厂房出租;家具、家用电器、工艺装饰品、建材批发、零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公司名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10,756.615,807.444,949.177,966.881,132.64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历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圆满完成各年度报表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天健很好地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恪守独立性和职业谨慎性。因此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九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项下的单笔业务不再另行决议。关于上述授信事项,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针对前述授信事项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及其项下的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授信手续。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

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2027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进一步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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