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磊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9.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82.064万股。1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上述2名激励对象对应合计作废4.48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5.54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7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3.77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5月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1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42.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4.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