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 000550 | 证券简称: | 江铃汽车 | 公告编号: | 2025—020 |
200550 | 江铃B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召开书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6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19.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86元/股,成交金额67,126,11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