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一、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秦世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秦世哲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秦世哲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秦世哲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其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
秦世哲先生简历
秦世哲先生,生于199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经济学专业,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4年4月至2021年3月任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3月15日至今任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12日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秦世哲先生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解锁期满后,其所持份额对应剩余股份数量76.5万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世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