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5年5月27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5月27日下午3:00开始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长安汽车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本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致欢迎辞
2.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3.股东审议及质询
4.推选计票人及监票人
5.现场表决及投票
6.统计现场表决票/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7.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8.询问股东对表决结果有无异议
9.股东大会决议签字
10.股东自由交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目 录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1
三、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5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6
五、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 28六、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2
七、2025年度投资计划 ...... 41
八、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43
九、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47
十、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51
附件一、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52
议案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4年,长安汽车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战略引领、系统变革、极致效率、创新突破”为关键,严格执行《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带领公司经营班子,奋力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推动公司销量再创新高,初步形成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形象。
现就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董事会建设运行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优化公司治理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贯彻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四单一表”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系统梳理各治理主体职权131项;对列入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清单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自查,杜绝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不具体、不明确的情况,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持续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机制,确保权责划分的科学性。董事会根据各类授权事项的风险大小、重要程度,结合实际管理需要,对重大资产处置、投资项目等事项向经营层进行授权。同时,董事会坚持授权
不免责,定期听取经营层行权情况报告,进一步规范经理层决策程序和行为。
2.董事会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公司治理稳定规范合法合规召开股东大会,2024年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共审议议案18项。会议均提前公告通知、议案材料等,统计股东报名情况,并由律师见证,充分保证会议的合规性。高效组织董事会各类会议,召开董事会19次,其中定期董事会4次、临时董事会15次,共审议议题86项,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会议质量,保障董事发言权。有序开展专委会会议,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与薪酬考核三个委员会,召开专委会25次,共审议议题79项,各专委会成员积极履职,为公司内控工作、重大战略投资项目、薪酬方案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等提供了支持保障;2024年共计召开总裁办公会27次,决策议题132项,属董事会授权决策议题70项,经营层在行权范围内科学高效的决策,切实提高公司管理效率。
3.有效指导子企业董事会规范运行
公司积极响应公司法和国资监管的要求,高度重视下属各级子企业董事会的建设,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优化治理结构、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制度建设与完善,2024年指导并督促了下属企业按
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了董事会配套的相关制度文件,涵盖董事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方面,为董事会的规范运行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董事会规范运行,2024年指导子企业董事会规范召开会议,持续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质量。同时,也注重加强董事会的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三是组织董事会履职能力评估,为进一步提升董事会的履职能力,公司牵头组织了对下属子企业董事会的履职能力评估工作。从董事会建设、运行和成效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为后续的董事会建设提供明确方向。
4.保障董事履职支撑,全体董事勤勉尽责
一是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做好外部董事工作保障及待遇管理;落实“企情问讯”机制,外部董事就经营层落实董事会决议和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等事项,向经营层及有关单位进行书面问讯时,被问询对象及时答复;做好外部董事参会信息支撑,会前及时送达准确完整的议案材料及会议通知,会后及时整理形成会议记录报请董事审阅;定期向董事报送市值周报、经营简报、董事会工作情况表等材料,确保全体董事及时获知公司最新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传达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培训信息,协助外部董事参与培训。
二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落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定期报告工作等,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等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加强独立董事现场履职保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做好独立董事待遇管理、履职信息支撑、提供多种现场履职方式等,确保满足每年现场履职十五天的监管要求;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严格要求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控制兼职数量,确保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是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专业性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提名董事、年度利润分配、关联交易预计、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均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意见。全年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需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议,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强化信息披露,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己任,坚持信息披露“零差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信息披露业务,根据法规和业务修订管理程序,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文字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以投
资者需求为导向,披露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反映公司情况,多层次全方位展现公司经营动态,并及时提示公司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2024年完成4次定期报告和91次临时公告披露,及时披露重大项目进展公告,不存在补充和更正公告,未被监管部门出具监管函或处罚。2023-2024年度,深交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评价结果为A。截至目前,公司连续十余年获深交所良好及以上评价。
6.坚持市值与利润双驱动,保持与资本市场良好互动引导投资者正面解读公司业绩,关注公司战略转型。合规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近200次,交易所互动平台回复率保持在97%以上,与资本市场保持良好沟通;年报、半年报、三季报业绩说明会常态化召开,符合监管部门工作要求,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形象;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
(二)战略制定与执行情况
1.坚定战略引领,保障战略落地
公司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准确把握外部发展趋势,深刻审视并识别内部的挑战与痛点,促进思维碰撞,凝聚团队共识,累计召开了24场战略研讨会,围绕33个核心专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成功迭代并发布了创新创业计划
8.0,完成“13336”战略布局,坚定不移向智能低碳出行科
技公司转型。同时,公司促执行、控风险,基于创新创业8.0报告,进一步聚焦业务目标,通过贯通战略资源需求与全面预算,强化中后台支撑,确保战略落地。
2.稳中求进,生产经营平稳健康发展
经营质量持续向好,全年完成销量268.4万辆,同比增长5.1%;营业收入1597.3亿元,同比增长5.6%;新能源全年销售73.5万辆,同比增长52.8%;出口53.6万辆,同比增长49.6%,行业地位保持领先,成为既有规模、又有效益的中国品牌。
3.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聚焦核心技术能力打造及新兴领域布局
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年申报专利3384件,其中发明专利2302件。主导国际标准新增立项2项,完成国内标准新增立项30项,其中国家/行业标准新增立项21项,同比增长75%。获批进入第二批中央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名单,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汽车芯片、智能网联、辅助驾驶系统、电池集成、固态电芯等领域核心技术突破,保障产业链安全稳定。完善“双轮双驱”的科技规划体系、科技洞察及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围绕用户需求、技术趋势打造产品及技术核心竞争力。
(三)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系统推进法务合规体系能力建设,保障全球化发展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密围绕公司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对法治合规工作的领导,从“强基础、建体系、调业务、防风险”四个方面系统推进组织体系建设。
强基础,着力推行任务清单化管理、业务结构化管理、风险数字化管理,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夯实基础,推动法治合规工作高质量开展;建体系,建立覆盖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执行层和海外五大区的全球法务合规管理架构,建立基于ISO国标的长安汽车出口管制、数据合规、反垄断3大重点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全球法务合作中心,形成内外资源合力;调业务,调整法务合规组织机构,划分法务、合规、知产维权三大业务,明确投后企业分类管理模式,召开全球法务合规工作会议2次,全面推进全球法务合规统筹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球业务支撑保障能力;防风险,识别供应链“卡脖子”风险1400项,积极推动技术替代,严格审查14个产品数据合规风险,助力产品全球合规上市,积极应对重大合规事件,获得欧洲反补贴20.7%平均税率待遇,严格把关39个项目依法合规决策,促成重大商业目标达成,加大案件处置力度,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5亿元。
全年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听取法治合规工作汇报14次,加快打造全球法务合规能力,有力保障国际化经营。
2.紧跟战略,完善制度框架,健全风险内控体系
一是强化体系建设。紧跟国资委“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总体要求与目标,持续强化顶层设计,形成具有战略适应性的“11734”CA全球风控体系中台框架,发布“2+N”的风险内控制度文件体系,破除风险内控责任不清、标准不一等堵点难点;开发“风险四步清”“内控四法环”等方法,扩充工具箱,增强解决力。
二是有序有力推进公司风控工作。聚焦战略,围绕“价格战、战争、制裁、汇率”,构建10个风险场景,紧盯业务,新领域,深化风控四大基本环节,确保风控作业闭环管理,持续打造全球风控能力底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实施“一保两检”内控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业务内控流程设计,对重点单位、子公司实施全领域自评价,将风险管控前移到业务过程阶段。
(四)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关注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3年2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上市公司每年应当按要求披露上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认为立信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31日履行披露义务。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达成
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2月22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5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3月4日届满。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30日届满。
2024年2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1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0,359,08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同本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第二个限售期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当日实际情况,首次授予部分1,1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3,135,948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于2024年3月5日上市流通,预留授予部分33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961,746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上市流通。
(五)坚持服务社会,贡献长安力量
公司董事会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救灾帮扶、健康环保、科技教育等工作,履行共建共创美好生活的社会责任,展现国企担当。
1.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有序推进云南两县定点帮扶工作,统筹拨付帮扶资金1060万元,助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定点帮扶酉阳茶油,帮助酉阳茶油实现销售3172万元,助力全年茶油销售超1.64亿元,共同探索乡村振兴“绿色之路”。以促进帮扶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广泛引导公司各单位和广大员工购买帮扶地区特色农产品,实施消费帮扶212万元
2.真情回馈社会
发布深蓝汽车“318国道生态保护计划”,加入大熊猫守护计划,践行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与国宝熊猫IP强强联合,提升品牌全球知名度和价值认同。助力绿色公益,开展“启源车主大漠绿洲守护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携旗下品牌及合作伙伴捐赠700万元驰援西藏日喀则地震灾区,与灾区群众共渡难关。组建志愿者队伍援助泰国洪灾地区,累计帮扶当地家庭1000余户,为全球公益事业贡献长安力量。披露首份ESG报告,入选“央企ESG·先锋100指数”。广泛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面向敬老院、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群体,不定期开展物资捐赠、公益音乐会等活动,2024年累计开展98场。连续多年赞助重庆国际马拉松比赛,将活力进取的企业形象与持之以恒的马拉松精神紧紧绑定。在产业帮扶、环保、教育、公益等方面持续发力,不忘初心积极履行企业公益责任。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在完善公司治理中持续加强党的领导
1.高质量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有力举措持续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持续关注公司及下属企业董事会建设运行情况,增强董事会依法行权
履职能力;高效推进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信息披露等工作,不断引领公司提升整体治理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
2.巩固党委在公司治理主体中的法定地位
持续完善和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厘清权责边界,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持续优化《重大事项决策清单》《党委决定和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各治理主体职权划分表》(简称“四单一表”)并遵照执行,做到治理边界清晰、无缝衔接、系统完整,使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决定必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议。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3.推动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
将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优势相结合,把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公司的战略方向、工作举措、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优化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各治理主体工作规则为骨干,以基本管理制度为支撑,以决策支撑服务办法为保障,全面系统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为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提供坚强保障,向着打造世界一流汽车企业奋勇前进。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作
用
1.精准有力定战略
强化战略研究,推进战略落地。全面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前瞻研判“十五五”发展形势,谋划“十五五”时期公司发展的主要目标、重大战略任务,以高质量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三大计划作为“十五五”规划的核心支撑,细化“十五五”规划落地路径,为加快向世界一流汽车品牌转变提供强力支撑。
2.科学审慎作决策
一是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长安汽车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长安汽车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经营风险,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围绕创新创业8.0计划,以产品为主线、以目标方针展开为工具,“扩规模、强海外、优结构、增收益、立品牌、提效率”,坚定不移的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确保全年经营目标达成。
二是强化投资与战略匹配度。围绕新能源“香格里拉”、智能化“北斗天枢”、全球化“海纳百川”等计划持续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核心研发试验能力,调整新能源产能结构,加大新能源产品投入,促
进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审议2025年度投资计划,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开展前期策划论证,监控项目过程、闭环管理和后评价,严控投资风险。
三是深化科技创新。深度参与“十五五”汽车产业技术规划布局,打造央企领先新能源智能汽车原创技术策源地落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保障产业链安全稳定。持续强化“双轮双驱”的科技规划体系、科技洞察及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围绕用户需求、技术趋势打造产品及技术核心竞争力。主动高效开展国资委、国家部委布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及项目,积极推进战略新型及未来产业布局。
3.管控并举防风险
一是夯实“制度标准、工具方法、风控数据、职业化资源”四大平台。健全风险内控能力体系,切实提升内控自评价质量,压实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责任,持续推进全球基地风控标准统一、工具共用、数据共享,提升风险内控体系境内复制、境外输出能力。
二是有序有力推进海外业务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依托境外业务审计风控支持工作专班,继续推进业务内控体系建设和优化,持续填补制度覆盖领域空白,快速补齐短板,加快业务制度本地化进程,促进企业在市场竞争、经营质量、资金安全和持续发展方面实现正向循环。
三是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着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境外分子公司、新业务领域审计监督力度,持
续开展上市公司结构化审计、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审计、重点领域专项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等,重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审计问题“销号”管理制度,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持续推进董事会规范运作、高效运行
1.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夯实章程管理基础,加强章程动态管理,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参考国资委《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各治理主体职权划分,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配套制度;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持续跟进梳理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及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对《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总裁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同步修订;三是建立动态更新
完善机制,根据监管法规最新要求,做好董事会配套制度的统筹管理,及时立改废释,按需对各专委会工作规则及《定期报告编制管理程序》等体系文件进行修订,确保治理主体权责事项在工作规则中有合法依据,在管理制度中有权限规定,在操作办法中有程序要求。
2.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健全董事会运行机制,提升自主经营和科学决策能力。
一是完善会议制度,提升沟通研究机制。持续优化《董
事会会议管理程序》并遵照执行,保障决策程序高效透明。围绕重大决策事项、外部董事关注事项加强交流,实现专业咨询和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是健全董事会运行机制,规范召开董事会各项会议。对定期董事会、临时董事会的召开形式进行优化,明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均采取现场会议形式进行决策;合理安排每次会议的议题数量,确保会议安排合理顺畅。会前按规定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会议采用现场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会议质量,提升决策效率,保障董事发言权,董事坚持独立、客观、理性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咨询作用,落实董事会票决制度;会后持续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三是强化董事履职支撑,及时提供信息支持。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临时会议提前3-5天,将准确、完整的议案材料和会议通知送达全体董事;外部董事对议案有疑问或需要补充材料时,公司组织以通讯、书面或现场沟通会等方式向外部董事详细说明;会议结束后据实整理形成会议记录,报请董事审阅签字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定期向董事报送市值周报、经营简报、董事会工作情况表等材料,确保全体董事及时获知公司最新生产经营情况。
四是优化董事会结构,基于公司战略,结合法律、监管要求及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届满等情况,对董事会人员组成进行调整,设置职工董事,构建多元互补的董事会结构。整合
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工和任职要求,对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完善。根据新《公司法》及监管法规要求,及时调整审计委员会职权,确保相关职权承接良好。
3.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一是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落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定期报告工作等,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对关联交易等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二是加强独立董事现场履职保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包括做好独立董事待遇管理、履职信息支撑、提供多种现场履职方式等,确保满足每年现场履职十五天的监管要求。三是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严格要求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控制兼职数量,确保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4.加强董监高培训
一是积极参加培训。组织董监高参加证监局、深交所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同时邀请律师、高校教授等专业人士,向董监高提供最新监管要点及法律法规要求,深入了解监管法规和履职要求;二是丰富培训手段。定期向公司董监高发送中上协、深交所线上培训课程,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手段向董事提供培训信息、宣传最新法律制度要求,组织、引导董监高学习相关法规,便于董监高及时了解法规最新动态;三是做好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法规要求,督促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保障履职质量,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5.加强ESG建设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以MSCI评级要求为导向完成公司ESG专项报告(中英文版)披露。发布ESG战略体系,同步推进ESG战略制定与ESG工作落地,助力公司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全面实施。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有序推进云南两县定点帮扶工作,拓展酉阳茶油帮扶模式,助推乡村振兴。主动策划全球公益活动,彰显国际化企业担当。
6.强化合规管理
一是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持续开展内幕信息相关培训,持续跟踪最新监管规定并确保有效传达至全体董监高,每月通过“信息安全”平台,对公司全级次进行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资料的推送。
二是增强合规管理意识。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董事会会议计划
2025年董事会拟安排定期会议4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专委会会议至少11次。组织外部董事参加调研、培训等活动。采取现场与视频、线上与线下、集体与个
别相结合等形式,高质量落实工作计划。具体按照《长安汽车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五)董事会各专委会会议计划
2025年董事会拟安排专门委员会会议至少11次,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
(六)董事会调研考察计划
2025年,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董事参加行业、公司大型活动,围绕生产经营、品牌宣传、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实地参观、海外基地考察、产品性能体验等生产经营情况考察活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也是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征途上的跃迁之年,公司将以“坚定战略、深化改革、聚焦产品、创新营销、勇于拼搏、高效执行、资源极致、严格考核”为关键,全力以赴完成2025年生产经营任务,坚定不移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向世界一流汽车品牌迈进!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4年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说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共四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调
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共十一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义务,在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审议定期报告、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督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依法行使了以下监督职能: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监督权力。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和会计规定,真实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本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督处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处置资产交易合理,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其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等公允价格执行,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6.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相关规范指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监事会未对信息披露情况提出异议,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规范。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围绕公司经营工作,以促进企业经营质量提升为目的,提高监事会勤勉尽职的服务意识,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议案三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位股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20)。
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共十部分(摘要请见附件一)。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议案四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4,297,589,798.86元,加上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6,954,431,875.81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680,797,165.36元,扣除2024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3,412,477,663.18元,2024年末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7,158,746,846.13元。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14,086,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95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2,924,655,387.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24,655,387.7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议案五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
预算说明
各位股东:
以下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是长安汽车迈入民用汽车领域的第四十年,也是数智化转型向纵深发展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长安汽车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总方向,着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大计划”(即新能源“香格里拉”计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齐头并进,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加剧等挑战,实现了自主板块的稳步增长、合资板块的止跌回升,以及新能源与出口板块的强劲发展,为公司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有力支撑了市场份额的稳定提升。2024年,长安汽车全年实现销量268.4万辆,创近七年来新高,同比增长5.1%,连续五年实现同比正增长。公司新能源及出口销量创历史新高,其中长安新能源汽车全年销售73.5万辆,同比增长52.8%;海外销量53.6万辆,同比增长49.6%。
1.合并财务汇总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变动比例 |
汽车销量(万辆) | 268.38 | 255.31 | 5.12% |
营业收入 | 15,973,303 | 15,129,771 | 5.5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2,136 | 1,132,746 | -35.37% |
经营现金净流量 | 484,940 | 1,986,147 | -75.58% |
固定资产净额 | 2,177,353 | 1,999,408 | 8.90% |
贷款余额 | 111,174 | 110,565 | 0.55% |
现金股利发放 | 341,248 | 234,141 | 45.74% |
相较2023年:
(1)汽车销量268.4万辆,增幅5.12%;营业收入1,597.33亿元,增幅5.58%,销售同比向好;
(2)归母净利润73.21亿元,降幅35.37%,主要因去年同期确认深蓝汽车并表收益50.21亿元;
(3)经营现金净流量48.49亿元,降幅75.58%,主要因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影响。
2.资产负债表项目年初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比重增减 | 年初比变动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418,210 | 30.83% | 6,487,104 | 34.11% | -3.28% | -1.06% |
长期股权投资 | 1,852,568 | 8.90% | 1,378,739 | 7.25% | 1.65% | 34.37% |
合同负债 | 1,088,790 | 5.23% | 792,379 | 4.17% | 1.06% | 37.41% |
其他流动负债 | 1,250,763 | 6.01% | 889,794 | 4.68% | 1.33% | 40.57% |
报告期内:
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2,081.68亿元,较年初增加179.97亿元,增幅9.46%;负债1,290.88亿元,较年初增加136亿元,
增幅11.78%;所有者权益790.81亿元,较年初增加43.97亿元,增幅5.89%。
(1)“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年初增加47.38亿元,增幅
34.37%,主要因对联营企业阿维塔增资影响;
(2)“合同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29.64亿元,增幅37.41%,
主要因新能源汽车需求旺盛,预收经销商货款增加影响;
(3)“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36.1亿元,增幅
40.57%,主要因销量增加,待返还商业折扣折让和预提市场开拓费增加影响。
3.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973,303 | 15,129,771 | 5.58% |
营业成本 | 13,586,902 | 12,519,031 | 8.53% |
税金及附加 | 435,047 | 475,843 | -8.57% |
销售费用 | 753,835 | 597,755 | 26.11% |
管理费用 | 440,123 | 409,754 | 7.41% |
研发费用 | 650,545 | 597,984 | 8.79% |
财务费用 | -93,438 | -89,734 | -4.13% |
资产减值损失 | -21,449 | -81,383 | -73.64% |
信用减值损失 | -61 | -4,674 | -98.69%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746 | -1,906 | -44.07% |
其他收益 | 212,570 | 164,432 | 29.28% |
投资收益 | 18,766 | 305,041 | -93.85% |
资产处置收益 | 255,046 | 44,100 | 478.34% |
营业利润 | 662,415 | 1,044,748 | -36.60%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变动比例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3,338 | 14,172 | -5.88% |
利润总额 | 675,753 | 1,058,920 | -36.18% |
所得税费用 | 65,335 | 108,730 | -39.9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2,136 | 1,132,746 | -35.37% |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同比减少主要由于去年同期确认深蓝汽车并表收益。
4.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金额 | 同比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4,940 | 1,986,147 | -1,501,207 | -75.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1,330 | -620,815 | 189,485 | 30.5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40 | -212,831 | 73,691 | 34.6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158 | 1,143,452 | -1,208,610 | -105.7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27,438 | 6,392,596 | -65,158 | -1.02% |
报告期内: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150.12亿元,主要受供应商付款政策、付款账期和海外出口关税增加影响,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18.95亿元,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收到渝北工厂土地及房屋处置款,运营车辆处置款,导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增加,二是报告期不可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减少,三是公司增资阿维塔,导致“投资支付的现
金”较上年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7.37亿元,主要因长安凯程接受外部投资,导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二、2025年度预算主要指标说明
2025年汽车行业将面临多重变革与挑战,油电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政策驱动与内生需求将形成主要增长动力;同时国际局势面临更多不确定性,贸易保护主义逐渐兴起。公司将坚定年度目标,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层层分解落实,全体员工为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成而努力拼搏。
主要指标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变动 |
汽车销量(万辆) | 280.0 | 268.4 | 4.3%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同比持平 | 0.8 | —— |
存货周转次数(次) | 同比持平 | 8.9 | —— |
资产负债率(%) | 同比持平 | 62.01 | —— |
捐赠支出(万元) | 3,445 | 1,640.4 | 110.0% |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议案六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等日常交易,与合联营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816.72亿元,2024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552.25亿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1-3月份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销售零部件、提供劳务、出租 | 参照市场价格 | 1,000,223.73 | 55,209.08 | 354,615.82 |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444,692.36 | 50,299.26 | 256,259.39 | |
重庆万友致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 | 参照市场价格 | 424,998.27 | 60,860.39 | 113,562.93 | |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380,392.04 | 89,044.38 | 304,451.11 |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零部件、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284,242.14 | 32,647.20 | 170,541.09 |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提供劳务、出租 | 参照市场价格 | 255,179.11 | 35,928.06 | 167,050.41 |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236,609.72 | 24,425.02 | 129,003.39 |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97,192.29 | 10,140.91 | 122,884.50 |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77,808.49 | 45,574.88 | 69,195.59 |
玛斯特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 | 参照市场价格 | 93,803.60 | 22,070.28 | 68,501.20 |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整车、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62,220.70 | 4,902.45 | 40,569.98 |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 销售发动机、零部件、人员支持、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50,043.30 | 811.69 | 4,413.95 |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零部件、人员支持、提供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44,617.76 | 4,035.26 | 49,617.34 |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销售整车、零部件、提供劳务、技术提成、出租等 | 参照市场价格 | 86,851.63 | 41,106.92 | 115,676.13 |
小计: | 3,738,875.14 | 477,055.78 | 1,966,342.83 |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综合服务或承
租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综合服务或承租 |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916,829.63 | 235,102.73 | 863,003.37 |
时代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532,904.33 | 85,685.96 | 505,335.87 | |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承租 | 参照市场价格 | 521,542.21 | 51,520.66 | 482,825.78 | |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614,579.20 | 129,697.60 | 555,335.12 |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70,324.75 | 34,246.42 | 149,114.02 |
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70,259.36 | 4,813.96 | 0.00 |
阿维塔(重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68,545.53 | 36.38 | 11,051.55 |
辰致(重庆)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辰致(重庆)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65,393.33 | 35,497.75 | 121,670.49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61,591.28 | 27,396.49 | 117,675.42 |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126,371.96 | 24,807.99 | 95,436.08 |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19,887.64 | 16,046.10 | 84,045.77 |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111,346.52 | 30,711.49 | 56,580.18 |
重庆长线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85,063.16 | 13,949.87 | 39,291.20 |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78,179.07 | 21,856.26 | 73,478.05 |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零部件及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74,491.57 | 24,380.32 | 68,024.34 |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70,162.25 | 16,546.71 | 65,715.55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45,265.43 | 7,855.52 | 26,962.85 |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零部件 | 参照市场价格 | 41,028.94 | 6,177.97 | 29,848.49 |
其他关联方 | 采购零部件、接受劳务、采购工程物资、承租、综合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 | 254,568.30 | 167,808.23 | 210,802.07 |
小计:
小计: | 4,428,334.46 | 934,138.41 | 3,556,196.2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 地址 | 主营业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1 |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 | 成都市 | 销售汽车,自营和代理各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 | 郑敏达 | 11,584.00 |
公司 |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2 |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郑敏达 | 800.00 |
3 |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贵州省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凌云 | 2,200.00 |
4 |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唐珣 | 4,000.00 |
5 |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从事投资业务、销售汽车、物业管理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吴雪松 | 119,831.00 |
6 |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云南省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康先兵 | 1,300.00 |
7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汽车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罗进 | 7,990.00 |
8 |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销售汽车及零部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柳阳春 | 15,000.00 |
9 |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销售汽车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宋显兵 | 26,800.00 |
10 |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等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叶宇昕 | 476,843.10 |
11 |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汽车新车零售;汽车旧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景一哲 | 1,000.00 |
12 | 玛斯特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巴基斯塔-信德省 | 销售汽车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Nadeem Malik | 225,000万卢比 |
13 |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陈卓 | 199,496.49 |
14 |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 南昌市 | 生产汽车、发动机底盘、汽车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梁光忠 | 200,000.00 |
15 | 重庆福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销售汽车及零配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李敦峰 | 3,000.00 |
16 | 时代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宜宾市 |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等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朱云峰 | 150,000.00 |
17 |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 孝感市 | 开发、生产、销售汽车用卤素技术前灯等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高冠中 | 13,884.60 |
18 |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销售 | 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李光兵 | 29,873.25 |
19 |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 | 电机及配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张小兵 | 49,657.34 |
20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生产、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陈丽宝 | 47,578.39 |
21 |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生产、销售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陈丽宝 | 50,000.00 |
22 |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张轶钢 | 12,000.00 |
23 | 辰致(重庆)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底盘系统,制动系统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张东军 | 13,904.60 |
24 |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销售汽车零部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姚小林 | 5,000.00 |
25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 | 特种装备和汽车零部件设计、开发、测试、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耿海波 | 75,705.00 |
26 |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 | 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唐旭东 | 38,992.00 |
27 |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刘波 | 113,670.00 |
28 |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物流服务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谢世康 | 16,206.40 |
29 |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汽车制造与销售 | 合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王俊 | 11,681万美元 |
30 | 重庆长线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 | 软件开发、销售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张晓宇 | 25,500.00 |
31 |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物联网技术服务、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蔡勇 | 56,055.88 |
32 | 重庆万友致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销售等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杨康 | 1,000.00 |
33 |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生产和销售汽车发动机及其零件,销售自产产品等 | 合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王俊 | 20,995.7万美元 |
34 | 阿维塔(重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等 | 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袁稞 | 900.00 |
35 | 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等 | 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徐直军 | 100,000.00 |
(二)关联人2023年度财务基本信息(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 40,027.43 | 13,358.39 | 140,266.52 | 146.65 |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3,468.75 | 3,170.11 | 186,449.61 | 1,603.12 |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0,745.30 | 667.24 | 139,228.09 | 255.99 |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9,207.15 | 5,147.00 | 155,349.04 | 1,317.97 |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826,580.30 | 148,290.76 | 1,885,814.28 | 9,008.65 |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1,431.14 | 1,371.66 | 195,028.46 | 511.46 |
企业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 | 27,671.10 | 8,858.59 | 60,056.00 | 201.16 |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93,097.66 | 18,820.88 | 201,174.84 | 1,813.87 |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5,004.07 | 31,647.36 | 273,312.15 | 4,510.74 |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7,020,135.64 | 1,044,249.45 | 666.70 | 122,235.47 |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3,751.61 | 692.42 | 67,852.19 | 33.82 |
玛斯特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玛斯特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 48,070.11 | 13,458.62 | 57,592.46 | 3,481.77 |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1,264,404.63 | 209,377.86 | 554,201.78 | -369,250.49 |
重庆福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福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384.00 | 3,643.70 | 1,276.95 | 173.60 |
时代长安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360,317.66 | 69,149.27 | 18,329.11 | -10,850.73 |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 131,749.16 | 45,645.78 | 148,688.05 | 15,780.81 |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29,374.89 | 3,915.76 | 43,093.99 | -3,079.38 |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 195,834.12 | 52,448.73 | 172,917.65 | 931.79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804,458.80 | 349,424.73 | 540,434.98 | 468.85 |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404,398.69 | 174,672.37 | 219,505.41 | 76.24 |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52,914.05 | 42,788.88 | 122,637.68 | 14,335.46 |
辰致(重庆)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辰致(重庆)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206,397.96 | 33,265.46 | 217,148.18 | 7,403.45 |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 147,659.42 | 39,871.48 | 176,401.55 | 6,171.40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7,844.44 | 47,328.54 | 318,351.36 | 1,994.43 |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60,432.19 | 13,109.34 | 185,186.45 | 3,051.79 |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627,312.08 | 206,082.93 | 958,238.32 | 21,966.64 |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517,441.18 | 218,956.38 | 796,899.82 | 5,796.29 |
重庆万友致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177.76 | -602.50 | 11,549.61 | -1,557.50 |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 188,474.82 | 161,263.91 | 98,417.51 | 2,044.64 |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 853,252.01 | 195,656.54 | 1,029,300.03 | -134,863.52 |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 293,149.53 | -105,944.39 | 326,627.49 | -19,855.20 |
阿维塔(重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阿维塔(重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46,596.07 | -85,510.44 | 559,244.96 | -74,014.06 |
重庆梧桐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 12,542.12 | -8,753.24 | 49,797.17 | 370.68 |
重庆长线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长线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7,488.82 | 23,340.48 | 12,801.19 | 673.81 |
备注:因关联方2024年度财务信息还未披露,本表暂使用2023年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以及物业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议案七
2025年度投资计划
各位股东: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计划为1,074,2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94,236万元,股权投资679,975万元。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
类别 | 重点项目 | 投资金额 (万元) |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部及控股子公司 | 在建项目 | 产能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升级、研发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项目 | 239,897 |
新开项目 | 产能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升级、研发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项目 | 154,339 | ||
合计 | 394,236 | |||
股权投资 | 本部及控股子公司 | 新能源品牌转型 | 446,000 | |
智能化能力建设 | 14,755 | |||
海外业务拓展 | 53,660 | |||
产业链纵深发展 | 160,560 | |||
战新产业布局 | 5,000 | |||
合计 | 679,975 | |||
总计 | 1,074,211 |
2025年固定资产计划投资39.4亿元。主要集中在产能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升级、研发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等方
面。
2025年股权计划投资68.0亿元。主要是围绕新能源品牌转型、智能化能力建设、海外业务拓展、产业链纵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等方面。
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投资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议案八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有效降低票据风险,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建议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300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
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入池票据不足风险: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2.控制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以避免追加保证金。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金融机构、明确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重庆行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智科技”)、长安汽车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俄罗斯”)、长安汽车销售(泰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销售公司”)拟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做投机性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且计划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年度收付汇预算的50%,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交易金额: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0.06亿日元,国际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2.5亿美元、26亿日
元,行智科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0亿美元、42亿日元、3.16亿欧元、87.5亿墨西哥比索,长安俄罗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2,087.25亿卢布,泰国销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86.49亿泰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107亿人民币。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入。
4.交易期限: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方案,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国际公司总经理、行智科技总经理、长安俄罗斯总经理、泰国销售公司总经理签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可行性分析: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外汇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存在的差异可能会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由于预测不准确,远期外汇合约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日期不一致,造成交割时可供使用的资金不足,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导致不能如期交割。
3.操作风险: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操作人员不专业而造成风险。
4.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倒闭,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汇率方面研究,研判未来汇率走势,提高汇率方面的判断能力,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为防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能如期交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将跟踪付款和收款进度,避免出现逾期现象,尽量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成立了外汇研究小组、外汇交易风控小组,建立了外汇研究、交易风控、方案审批的远期外汇交易工作机制。外汇交易岗位设置做到前中后台岗位、人员相互分离,并定期轮岗。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管理原则、管理体系、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操作时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
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均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违约风险低。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议案十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持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19.88万元(不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4.98万元(不含税),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附件一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贾立山 | 董事 | 工作原因 | 邓威 |
李克强 | 独立董事 | 工作原因 | 杨新民 |
丁玮 | 独立董事 | 工作原因 | 汤谷良 |
张影 | 独立董事 | 工作原因 | 李震宇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14,086,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长安汽车、长安B | 股票代码 | 000625、20062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德勇 | 揭中华 | ||
办公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 | 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 | ||
传真 | 023-67870261 | 023-67870261 |
电话 | 023-67594008 | 023-67594008 |
电子信箱 | cazqc@changan.com.cn | jiezh@changan.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同时公司积极发展电池、电机、电控为代表的三电技术,智能座舱、智能驾驶等智能化技术,以及汽车生活服务、新营销、换电服务等新业务,加快探索产业金融、二手车等领域,以及人形机器人、飞行汽车等未来产业,以构建较为全面的产业生态。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 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坚定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加速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向世界一流汽车品牌迈进。公司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构建了长安、深蓝、阿维塔三大品牌,其中长安品牌下构建长安引力、长安启源、长安凯程三大品牌序列,形成差异化自主品牌矩阵;同时通过合营企业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布局合资品牌。在传统燃油车领域,公司推出了包括CS系列、逸动系列、UNI系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营企业推出了全新一代蒙迪欧、全新一代航海家、CX-5、昂克赛拉等多款知名产品。在新能源领域,倾力打造了长安启源E07、长安启源A07、长安启源A05、长安启源Q05、深蓝S07、深蓝S05、深蓝G318、深蓝L07、阿维塔11、阿维塔12、阿维塔07、长安马自达EZ-6、长安凯程V919、长安猎手、Lumin等新能源车型,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2024年是长安汽车迈入民用汽车领域的第四十年,也是数智化转型向纵深发展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长安汽车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总方向,着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大计划”(即新能源“香格里拉”计划、智能化“北斗天枢”计划、全球化“海纳百川”计划)齐头并进,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加剧等挑战,实现了自主板块的稳步增长、合资板块的止跌回升,以及新能源与出口板块的强劲发展,为公司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有力支撑了市场份额的稳定提升。2024年,长安汽车全年实现销量268.4万辆,创近七年来新高,同比增长5.1%,连续五年实现同比正增长。公司新能源及出口销量创历史新高,其中长安新能源汽车全年销售73.5万辆,同比增长52.8%;海外销量53.6万辆,同比增长49.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208,168,160,960.86 | 190,171,127,138.27 | 9.46% | 146,049,068,07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6,576,224,624.99 | 71,853,119,985.49 | 6.57% | 62,858,608,356.06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159,733,034,213.25 | 151,297,706,646.97 | 5.58% | 121,252,864,085.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21,363,897.24 | 11,327,463,013.15 | -35.37% | 7,798,785,367.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 2,587,271,652.90 | 3,781,846,729.11 | -31.59% | 3,254,790,124.46 |
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49,398,813.14 | 19,861,466,237.56 | -75.58% | 5,666,346,858.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1.15 | -35.65% | 0.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1.13 | -34.51% | 0.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9% | 16.55% | -6.86% | 13.07%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7,023,223,131.54 | 39,699,426,592.25 | 34,236,946,567.92 | 48,773,437,921.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8,060,683.94 | 1,673,682,427.88 | 748,103,820.93 | 3,741,516,964.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1,699,858.33 | 1,056,980,198.54 | 512,051,599.06 | 906,539,996.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47,360,763.49 | -1,812,260,022.96 | 958,367,399.79 | 455,930,672.8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32,10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0,36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99% | 1,783,090,143 | 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 ||||||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23% | 1,410,747,155 |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60% | 456,253,257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4.30% | 426,362,905 | |||||||
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83% | 280,498,83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0% | 119,271,83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86% | 85,668,944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60% | 59,124,60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40% | 39,305,29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0.38% | 37,240,95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286,544 | 0.35% | 2,795,700 | 0.03% | 85,668,944 | 0.86% | 0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687,836 | 0.13% | 1,251,500 | 0.01% | 59,124,605 | 0.60% | 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179,702 | 0.09% | 1,563,400 | 0.02% | 39,305,292 | 0.40% | 0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108,776 | 0.10% | 1,657,800 | 0.02% | 37,240,958 | 0.38%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长安K1 | 148147.SZ | 2022年12月19日 | 2027年12月20日 | 100,000 | 3.00%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兑付利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6月1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4〕3931号),评级结论:确定维持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22长安K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62.01% | 60.73% | 1.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58,727.17 | 378,184.67 | -31.5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9.75% | 13.76% | -4.01% |
利息保障倍数 | 49.25 | 147.61 | -66.64% |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