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208股票简称:道通科技公告编号:
2025-040转债代码:
118013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3.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2.71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3.83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月
日和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2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公司已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
股派
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4.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同时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3.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2.71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n)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1,878,67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359,282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45,519,392股。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5,519,392×
0.5
)÷451,878,674≈
0.4930元;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45,519,392×
0.49)÷451,878,674≈
0.4831股;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3.83-0.4930)÷(1+0.4831)=42.71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亿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42.71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2,341,372股至4,682,744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5%至
0.70%。
四、其他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