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鉴于公司当前实际在任董事人数为3人,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整为3人,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四条
,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
,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的专人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